时间:2022-09-29 05:07:06来源:法律常识
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清远出租屋数量也逐渐增多。由于监管难度大,不少出租屋也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藏污纳垢”的灰色场所。为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机关以出租屋相对密集、案事件高发、流动人口集中区域为重点,对流动人口登记率低、无业或社会闲散人员较多、流动性强、就业不稳定的出租屋及时租日租出租屋,开展集中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民警对出租屋进行现场排查。
据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介绍,公安机关正通过“全面落实出租屋登记制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等措施严格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出租屋、公寓、时租日租房等是否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做到社会治安防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从7月中旬到8月25日,全市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共排查出租屋9387间,违规未申报出租屋226间,排查流动人口11556人,违规未申报流动人口350人,新采集流动人口3409人,查处违法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5人,收缴管制刀具29把,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房东须配合做好各项信息申报工作
在出租屋从事非法活动的大多为承租人,出租人是否就相安无事呢?答案是否定的。据悉,清远公安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常态化落实社会面治安防控各项措施。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房东须落实申报房屋、屋主、承租人、实际居住人信息责任,对身份不明、拒绝查验的,不得提供住宿服务。
为做好信息申报,房东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治安基础信息自助申报平台、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助申报租住登记信息,或前往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其中,房东们须履行的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包括: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
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将对不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的,给与相应处罚。此外,如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行为,对出租人、管理人或者房屋出租中介服务机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出租人、管理人或者房屋租赁中介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积极推进全民反诈等中心工作
今年7月20日,英德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在出租屋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抓获8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据警方介绍,出租屋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也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易发、高发区域。
在本轮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过程中,执勤民辅警见缝插针,动员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短信预警功能,向群众介绍当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手法,提醒群众多浏览APP的骗局曝光栏目,学习反诈知识;动员群众在生活中发现涉电诈窝点、设备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开展“一户两告知”工作,上门走访辖区内每户家庭,发放《广东省公安厅致市民告知书》和《非法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后果告知书》,面对面、接地气地向群众宣传反诈防诈知识,积极组织社区民警开展出租屋反诈宣传“一屋一访”行动,筑牢全民反诈基础。
随着全民反诈工作的推进,截至8月25日,全市共现场宣传教育群众约2万人次,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约1万人次,全市注册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用户约250万余人,完成率90.35%,排名全省第1位。
清远发布编辑部出品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樊乾 通讯员清公宣
编辑:肖阳
校对:张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