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8:50:54来源:法律常识
1、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应如何赔偿?
2008 年5月,我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宝罗轿车(有交强险)将我撞伤。住院治疗3个月、医疗费用3万元左右,交通费100元。另外,我的摩托车损失 3000元。在该起事故中,我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经鉴定,我伤残4级,营养费2000元,建议出院后休息3个月。请问应如何赔偿我的损失?保险公司与对方 如何承担赔付责任?
律师解答:按照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你与对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过错分担责任。
交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赔偿赔偿5个常见问题解答,在你的这起纠纷中,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对于该损 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你与对 方按责任承担。
2、问:我被货车撞伤,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责任?
去年12月,我驾驶农用车行至路口时,与一辆货车相撞(车主为张某,雇佣李某驾驶,李某系酒后驾驶),我身体受伤,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你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应由雇主张某与雇员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某系雇主,对由雇员造成的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为雇员,对于在雇佣活动 中, 造成的损害,除了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外,一般不承担责任。本案中,雇员李某系酒后驾驶,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存在重大过错,故应与雇主张某一起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3、问:车祸所得的死亡赔偿款如何分割?
我姐姐31岁,我姐夫的父亲 (54岁)与母亲(52岁),育有一个8岁的男孩,年初,我姐夫出车祸死亡,肇事者赔偿25万元(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约4万元、丧葬费约1.5万元、死亡赔偿金约16.5万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等)。请问这个赔偿款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先扣除孩子的抚养费(属于赔给你外甥的被扶养人生活费4万元)及丧葬费(用于丧葬开支1.5万元)明确的赔偿项目,余下的19.5万元(死亡赔偿金16.5万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一般由你外甥、你姐、你姐夫的父亲与母亲4人平分。
5、问: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我朋友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他与对方负同等责任,他现在很担心,会不会被判刑?
律师解答:你朋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他负同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你朋友的行为尚未触犯刑法,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他不必担心会被判刑。
交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赔偿赔偿5个常见问题解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