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2:26:47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整治顽瘴痼疾,根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梁山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及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或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监督纠正的问题;
8.检察机关及检察干警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广大干部群众即日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向梁山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具体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
0537-3012875
0537-3012879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举报邮箱:
lsjczzc@163.com
来信地址:
梁山县水泊西路62号,梁山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272600
受理信电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受理反映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顽瘴痼疾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根据举报内容,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
梁山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