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23:59:22来源:法律常识
昆明信息港讯近日,东川区法院汤丹法庭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助力庭审顺利开展,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5月26日,法官梁龙娇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这次庭审不同于往常,原告是通过视频参与了此次庭审。2016年,四川籍人员戢某与东川区汤丹镇的李某就汤丹镇某村农村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李某将住宅主体工程承包给戢某,戢某按合同约定完成了该项目工程后,双方就支付工程款事宜发生纠纷,戢某起诉到法院。
临近开庭时,戢某的代理律师联系承办法官梁龙娇,表示戢某在四川山区,赶到东川参加庭审确有困难,申请视频开庭审理本案。承办法官经过与被告协商后,同意了原告代理律师的申请,并通过“云解纷诉讼服务平台”连线原告戢某与被告李某网上视频先进行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将择期宣判。(供稿:东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