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0:09:39来源:法律常识
去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新增“袭警罪”。6月2日,南宁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从2021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共办理民警执法维权案件51起,追究刑事责任20人、行政处罚30人。
4月16日晚10时30分,南宁市良庆区玉龙一街有人酒后打架。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金象警务站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现场,民警发现除了一名疑似醉酒男子外,还有人员受伤倒地,民警随即呼叫“120”医护人员到场,并对现场群众进行走访。原来疑似醉酒男子戴某,晚上接受朋友邀请至玉龙一街附近吃饭唱歌。席间,因饮酒过量,戴某与同桌男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戴某将对方打伤倒地。
之后,民警将戴某口头传唤至金象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但已处于酒醉状态的戴某极不配合,不仅阻挠民警执法,还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在强制传唤返回派出所时,戴某在车上用脚踢伤同车的民警、辅警。回到派出所后,戴某再次咬伤民警。整个过程,戴某行为过激,一直处于醉酒状态。最后,民警对戴某采取保护性约束控制措施,直至其酒醒。
此案中,共造成两名民警和一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启动民警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介入指导,全程督办。4月17日,戴某因涉嫌袭警罪由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责任区刑侦大队立案侦查。
据悉,2021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共办理民警执法维权案件51起,追究刑事责任20人、行政处罚30人,对受到不法侵害的76名民警辅警发放维权抚慰金23万元,多次聘请律师、心理辅导师介入民警维权案件,南宁公安督察部门在核查群众投诉案件中,向遭受不实投诉的基层民警发送《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正名通知书》76份,为基层所队公开正名、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南宁警方呼吁,对公安机关的现场执法存在疑义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举报,但绝不能采取极端过激的行为暴力抗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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