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2:10:31来源:法律常识
我见过最野的律师,都在抖音上教人斗小三
自从罗翔老师在B站上走红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对法律知识原来这么地如饥似渴。光是看到罗老师讲解的那些事件标题,我就有点心跳加速,面色潮红:我强奸我自己犯法吗?看小黄书会被处罚吗?用望远镜看女生宿舍构成犯罪吗?
当我看到标题的那一刻起,我就无法克制自己对知识的渴求,从头到尾地看了个遍。
原来这就是法律的魅力吗?原来知识还能这么性感吗?
没有罗翔老师,我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变态。
一直以来,我对法律的认知仅限于少年包青天,神探狄仁杰和大宋提刑官,再加上北大还行撒贝宁,他们联手成为了我的法律启蒙,当然,他们也是我心目中的华夏法律天团。
但是,万万没想到搞法律的居然还能这么野。而且,我以为本来罗翔老师已经够野了,当我在抖音上刷到律师的时候,我发现他们比罗翔老师还野。
简直比法外狂徒还张三。
比如前两天罗老师出轨的新闻曝出以后,注意,这个罗老师不是罗翔老师,也不是罗永浩老师,而是罗志祥老师。新闻出来以后,马上就有律师在抖音上拍了视频,标题简单直接:多人运动违法吗?
发布速度比自媒体还快,效率之高,令人动容。
而且不光是一个律师拍了这个选题,我简单数了数,不下于10个律师抖音号拍了多人运动的选题,内容大同小异,多则有十来万点赞,少的也有三四千。
除了“多人运动”以外,以下选题也是重叠的重灾区:
当小三会坐牢吗?
打小三违法吗?
丈夫给小三买车买房,妻子可否要回?
发暧昧信息致人离婚构成犯罪吗?
原配人肉搜索小三是否犯罪?
……
律师们统统化身为小三圣斗士,能把离婚离到对方连内裤都分不到的律师们大显身手,面对面传授你婚内斗争哲学。
比如,在家拍到老公出轨的视频可以作为定案证据吗?秦皇岛的周律师解释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如果是在对方家里、酒店或者办公室偷录的证据,一般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在自己家里拍到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虽然没有明显教唆你在家装摄像头,但周律师通过他那似有若无的眼神,分明已经告诉了你:“到底应该怎么拍,你懂我意思吧?”
除了这种出轨小三的话题,律师们的其他选题也遵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原则,基本上以两性话题为主,而且一个比一个劲爆,比如,情侣住酒店违法吗?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吗?嫖娼被拘留属于旷工吗?
老自媒体人了。
如此整齐划一的动作,让我不禁怀疑,他们是不是私下里也偷偷组建了选题群,甚至有可能潜伏在各个自媒体的读者群里,确保自己永远坚守在追热点的一线阵地上。
假如他们并没有私下交流,那几乎可以断定,律师们可能真的偷师到了自媒体的秘诀,那就是“抄”。
自媒体抄袭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微信公众号刚刚兴起那些年,靠着抄袭起家的自媒体人早就买车的买车,买房的买房了。前些年还有一则新闻,一家上市公司什么资产都没有,就靠着手里几千个公众号洗稿赚钱。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没有写错,只要你的号够多,洗稿够快,方法够硬,脸皮够厚,撑起一家上市公司也是洒洒水的事。
但是,当我看到一群法律从业者在版权的坟头疯狂蹦迪时,说实话,我是有些凌乱的。抖音这种短视频平台,说它没版权吧,有些创意确实也是一些人想出来的,你说它有版权吧,小哥哥和小姐姐们抄来抄去的,除了算法,没谁愿意管。
但是,这种案件实际上早就成为普遍现象了。过去一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42000件,统计成立至今15个月受理的案件情况,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就占到了76.24%,可见著作权纠纷成为互联网领域的主要纠纷。
抖音短视频给司法带来的问题是,过去审理的视频作品都是电影、电视剧,非常容易判断。但是到了短视频行业发展的时候,视频越来越短,甚至短到几秒、十几秒,这个时候还能作为作品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吗?
比如有一个案件,涉案视频只有13秒,司法怎么判?
其实这个问题很容易,短视频的长短与创作性的判定没有必然联系。你不可能要求每个人又长又持久,这是不现实的,毕竟有的短的也挺好用的,你不能否认这个事实。有的视频虽然不长,却很完整,所以这其实也是可以称为作品的。
在此情况下,视频越短,其创作难度越高,具备创作性的可能性越大。
这么说来,判定一个视频是不是有著作权,实际上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教人斗小三的律师们大概也心照不宣,毕竟流量这种东西,不光互联网行业缺,各行各业都缺,你看到的是精明律师斗小三,而这背后,可能也是一场激烈的行业流量争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