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5:54:03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情况需要选择去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该选择去哪个法院呢?是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亦或者去办理结婚证所在地的法院呢?很多选择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这第一步就被难住了!#西安郭怡良律师普法#
在我国,每个人民法院都有自己的管辖范围,超出自己范围的案件,该法院是无权管辖的。所以,如何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是当事人必须要知道的。
举例说明:
牛水和马力是一对夫妻,牛水的户籍地在某市A区,但是这几年一直居住在某市C区,马力的户籍地在某市B区,但一直居住在某市D区,双方是在某市E区领取的结婚证。牛水和马力经常因为琐事争吵,二人现在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牛水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牛水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律师答疑:
牛水应当去D区法院(即马力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案例中,牛水作为原告,应当去被告马力的住所地起诉,虽然马力的户籍地在B区,但是经常居住地在D区,是典型的“人户分离”,在户籍地跟经常居住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D区法院起诉,如果马力的户籍地跟经常居住地是一致的,那么就可以到马力的户籍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欢迎在评论区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