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7:57:39来源:法律常识
40年前,四川省眉山市的何氏四兄妹分家,由何大哥赡养父亲,二姐、老三、四妹共同赡养母亲,因为二姐和四妹外嫁,所以老三何万清独自赡养起母亲。
2020年5月,何万清家征收,按人头一共分了278万征收款,因为母亲名字挂在何万清户头上,所以这笔征收款中有母亲50万元。
征收款下来后,四兄妹再次签下协议,母亲继续由老三照顾,待到母亲百年之后,老三继承母亲全部财产,其余三兄妹自愿放弃继承权。
然而去年6月母亲病重住院期间,曾抱怨三儿子不愿意让自己住院,何四妹趁机拍下母亲抱怨的视频,作为过后找三哥算账的证据。
去年7月份,母亲去世,何四妹联合另外两个兄妹一起告了老三,理由是老三没有尽到赡养母亲的责任,所以母亲手中那50万元拆迁款不该由老三继承。
何万清和媳妇张素珍自然不愿意承认,两口子照顾母亲整整40年,一切费用都是自家出,剩下三兄妹凭啥这时候过来抢征收款?双方对簿公堂整整计较一年。
这一家人一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2021年6月,何家90岁母亲突然发病,三个儿子急忙把母亲送到医院。
母亲住院一星期后,老三媳妇张素珍办理了出院手续,理由是医院治不好,母亲年岁已高还不如回家静养。
可是母亲不愿意出院,转而让四女儿继续陪伴自己,并且以三儿子不出钱为自己治疗为由,于6月10日起诉了三儿子,要求三儿子把属于自己那50万元拆迁款归还给自己。
话说母亲起初并不知道这笔拆迁款的存在,是何四妹在医院告诉母亲的,何四妹当时说:妈,你治病真的有钱,这笔钱在老三手里呢。正因如此,母亲才要起诉三个儿子。
没成想距离开庭只剩9天,母亲去世了,于是老大老二和老四与老三打起了接力官司,理由是替母亲完成遗愿。
然而三兄妹败诉了,经过调查,何万清在母亲住院期间,缴纳了所有费用,也履行了所有的赡养义务,按协议母亲那笔征收款就该由他继承。
三兄妹之所以败诉,还有一点原因是母亲认为三儿子没赡养她,只是基于她个人的判断,考虑到她年迈的认知能力,很难判断准确。
四妹带头起诉自己,何万清很不舒服,按40年前的分家协议,赡养母亲应该由自家和二姐四妹共同承担,然而事实上,就是自家一直在出钱出力赡养母亲,另外两姐妹上门时候都不多。
母亲当时出院并不是老三夫妇的主意,而是医生让出院的,现在何万清夫妇觉得,包括母亲起诉自己一事,都是四妹在背后做的手脚,因为以母亲当时的身体状况和认知状况,哪里来的精力和清醒起诉自己?
最明显的例子,40年来几兄妹一直相安无事,还夸自己照顾母亲照顾得好,为什么2020年征收款下来后,都开始纷纷上门找茬了?还不是因为钱?
何四妹和三哥的第一次官司输掉了,她不服气,又上诉,再审还是维持原判,她仍然不服气。
何四妹之所以不服气,是觉得三哥并没有赡养母亲,虽然母亲和三哥同住,但母亲之前身体一直硬朗,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所以三哥三嫂平时外出打工挣钱,母亲自己在家,是母亲在2019年腿摔坏后,三哥三嫂才结束打工生涯回家赡养的,所以这算哪门子照顾到位?
既然四妹想拿回征收款,为什么当初签协议自愿放弃继承母亲财产?据四妹讲,这事儿事关面子。
虽然母亲一直由老三照顾,但她心里想的总是女儿,平时也念叨女儿好,老人就这样,和谁一起生活和谁就不亲,谁不在身边就想谁。
老三看在眼里,心里自然也有些不平衡,毕竟40年来照顾母亲的一直是自己,出钱出力最后还得不到母亲的承认,换谁心里能舒服?
母亲健康时,何四妹回娘家探亲,临走时母亲给四妹包了两棵白菜,三哥在旁边说了两句风凉话,意思是母亲把好都给了女儿忽略了儿子,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四妹怕三哥多心,为了避嫌,才和另外两个子女放弃了继承母亲财产。
而四妹现在反悔,理由是母亲在弥留时刻喊了救命,还抱怨三儿子不救她,所以何四妹认为三哥没有尽到治疗母亲义务,如果把母亲继续留在医院,真会救不活吗?
何四妹打算继续上诉,为此她特意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要想继续上诉,你得有证据证明你三哥没有赡养母亲。
何四妹听罢沉默了,她真的拿不出证据。
何四妹说自己为了给母亲出口气,完成母亲的遗愿,难以让人信服。
母亲的遗愿是什么?何四妹没有明确交代,这就说明母亲根本没来得及留下遗愿,履行之前几兄妹签署的协议没什么问题。
协议上明确规定,其余几个子女放弃继承母亲的财产,母亲以90岁高龄寿终正寝,能说老三赡养不到位吗?
何四妹想50万的唯一的理由,是母亲想继续治疗,而三哥没有答应,这个理由更站不住脚。
母亲当初出院基于医生的专业判断,说明老太太已经走到了人生最后一程,没有治疗的必要了,三儿子只是想让老人落叶归根,仅此而已。
想一想这40年来,何万清和张素珍夫妇一直陪伴着母亲,付出的感情和钱财精力不是钱能代替的,本该几子女同分担的尽孝责任,都是老三在负担,几兄妹对老三说声谢谢都不为过。
可三兄妹不但不感恩,还要起诉老三让他拿回50万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不是为了钱还是什么?试问,这笔钱要回来后母亲能花得到?如果母亲真有在天之灵,她希望看到几个子女为钱反目吗?
我劝何四妹,撤回上诉,别说没有要回钱的可能,即便能要回钱,自己就占便宜了吗?失去的亲情远非钱能衡量,这种做法只能给子女们树立了负面榜样。
何四妹要想要回50万征收款,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拿出证据证明三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然而难点就在这里,何万清赡养母亲的证据在哪里?何四妹根本举证不出来,毕竟40年里,三哥怎么对待母亲,几兄妹看得清清楚楚,因为医院最后没有治好90岁高龄的母亲,岂能等同于三哥没尽到赡养义务?
真正没尽赡养义务的,恰恰是两姐妹,当初赡养协议明确规定,母亲由何二姐、何老三、何四妹共同赡养,两姐妹因为出嫁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而且农村本来就是儿子赡养父母,这种情况情有可原,但两姐妹反咬老三一口就说不过去了吧?
姐妹在征收款下来后才表达出孝心,吃相属实难看了点儿,若被各自子女看到会怎么想?原来对簿公堂就可以解决亲人间的矛盾,未来效仿父母怎么办?
所以我劝何四妹撤回上诉,50万在亲情面前,真不值钱。
从老太太临终前的表现来看,很可能存在一碗水没端平的情况,否则何四妹哪里来的勇气带头起诉三哥?
老人生前的确抱怨三儿子不管自己,可我们需要结合当时情况判断:老太太已经90岁高寿,生命进入弥留之际,她的思维可能不清楚了,只剩下本能,人在弥留之际的本能,就是简单求生,产生什么想法都正常。
医院既然不主张老人住院,也是基于专业判断后得出了结论,医生出于为老人子女省钱的考虑,劝何万清带母亲回乡,这是人之常情,可母亲认为让自己出院是三儿子决定,母亲对三儿子的偏见也成了四女儿的“救命稻草”。
可见,母亲对儿子的偏见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日积月累的本能反应,从四妹当初避嫌就可以看得出来,母亲心里偏向女儿,偏偏对陪伴自己40年的儿子视而不见。
多子女家庭中,老人容易养成远香近臭的定势思维,见不到谁就想谁,见到谁就忽视谁,不免存在一碗水端不平,也给过后子女矛盾埋下伏笔,所以为人父母者,一定要把水端平,以免造成家庭矛盾。
结语: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母亲虽然离去,但四个兄弟姐妹仍然是一家人,血脉亲情是无法割断的。
延续血脉亲情,靠的是理解,是信任,是彼此分担付出,而割裂血脉亲情的,是自私,是利益,是冷漠,是目光短浅。
如果母亲还活着,肯定不想看到几个子女以孝顺自己为名互相伤害,这绝非她的本意。
钱能救一个家,亦能毁掉一个家,只看你对利益是什么态度,若因利益毁掉亲情,得不偿失。
希望几个子女及时止损,尽量去愈合亲情的伤口,毕竟母亲真正的遗产,是你们,而不是征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