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公诉还可以自己找律师吗,公诉转自诉后判无罪

时间:2023-01-06 12:09:37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消息称,“成功侦破一宗27年命案积案”。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关注。

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某华因工资纠纷和李某祥发生矛盾,随后把李某祥的儿子李某平带走,从此下落不明。

1993年2月19日,李某平遗体被发现。法医作了尸检后,将李某平遗体交由家属处理,后被埋在附近公路边。

2020年5月,已潜逃27年的易某华在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被雷州警方抓获。易某华对杀害李某平供认不讳。

2020年7月,雷州警方前往迈车坎村周边挖当年被埋的尸体,因年代久远,两台挖土机挖了几个小时,没有找到尸体,之后便没有再挖。

而且因为洪水,李某平一案的部分案卷丢失了。

凶手承认杀人罪行检察院却不起诉,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2021年2月,李某平的家属收到湛江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经湛江市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认为雷州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对于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李海玉不服,向湛江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并获得受理。

但湛江市检察院认为李海玉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检察院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家属无法接受目前的结果,会尽力为李某平讨一个公道。李海玉希望,雷州警方能加大力度寻找尸体,做好此案的证据工作,并调查李某平一案案卷丢失的情况。

凶手承认杀人罪行检察院却不起诉,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因为本案中涉及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最低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最高刑为死刑,所以此案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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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属于公诉?哪些属于自诉?‍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凶手承认杀人罪行检察院却不起诉,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并审查结案的决定的情况下,公诉可以转化为自诉,作为李某平近亲属的李海玉在有证据的条件下可以再对易某华提起诉讼。

为什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湛江市检察院认为,被害人李某平下落不明,认定其死亡的证据不足。李某平被易某华杀害只有易某华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当年发现的尸体死因不明,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刀具均已丢失。

本案的现有证据无法形成紧密、闭合的证据链条,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认定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凶手承认杀人罪行检察院却不起诉,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这属于不起诉三种情形中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并非都需要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法定(绝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存疑(证据不足)不起诉

凶手承认杀人罪行检察院却不起诉,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三、酌定(相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般有下列情形:

1.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

2. 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

3. 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

4. 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

5. 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

凶手承认杀人罪行检察院却不起诉,公诉案件能转为自诉吗?

检察院不起诉,会不会留案底?‍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易某华是不会留案底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案件决定后,案件即行终止,故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也不应当被记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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