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4:04:11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姚程
11月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酒驾”“醉驾”案件,律师执业违法违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的社会监督,畅通人民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完善漯河市案件办理机制。
近日,由漯河市委政法委牵头,对政法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办案单位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受理范围包括对漯河市法院、检察、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酒驾”“醉驾”案件,律师执业违法违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的意见或建议;对执法部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案件降格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处理不公等情形进行举报;对执法办案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受理部门:中共漯河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督查科;
来信来函:河南省漯河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督查科;
电子邮箱:lhzfjd@126.com;
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