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5:58:48来源:法律常识
首先我们需要弄明白什么是异地抓人?这里的异地又是怎么界定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就开始今天的普法学习。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里面的解释,异地就是指跨越户籍地的区县或者省份就称为异地,用我们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跨越了本县以外的区域都叫做异地。比如说,你的户口是重庆市丰都县,那么与你相隔的垫江县就称为异地。
其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否跨越到其他区县甚至其他省市去抓人呢?答案是可以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三百三十九条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各位网友你想想,外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找你讯问材料,难道就是为了找你讯问一份材料就回去了吗?他们不远千里迢迢过来找你,按照规定肯定是先传唤你到你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讯问完了干什么呢?讯问完了警察就要根据讯问情况对你采取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了,如果对你采取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呢,这时你就暂时不需要和异地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一起回到他们那边了,如果很不幸你是被采取的刑事拘留,那么你就得乖乖的和异地的警察一起回到异地公安机关区县所属的看守所去了。
说到这里,可能有网友会说,异地的警察,如果我不配合又能怎么样?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如果你不配合,那么这些警察是有权采取强制拘传措施的,如果你此时仗着是本地人,不予以配合,甚至煽动围攻异地的警察,这时你可就要多一个罪名了,袭警罪。
最后呢,大家需要了解的就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是以区县为单位的,如果涉及的是他们本地的案件,他们在全国都是有管辖权的,到了异地需要异地公安机关配合只是为了防止抓走了人,当地公安机关不知道,有可能家属会报警称被绑架或者失踪,最后浪费公共资源去寻找。因此,无论是异地公安民警到达异地执行传唤或者拘留、逮捕协作地公安机关都是应当协助的。这里的表述可是应当协助,而不是其他表述。
好的,这些知识你清楚了吗?感谢大家关注和收看何律师普法小课堂,更多问题期待一起分享,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