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7:50:05来源:法律常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2022-01-29 19:23
1月29日下午,引发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落马的敲诈勒索案主角易真武,在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被羁押1325天后,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14年6月,重庆市万州人易真武与其哥哥易双全共同出资,以万州区荣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承接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在海南屯昌投资修建的华君大酒店劳务工程,标的额为人民币1907万余元。2017年11月9日,易真武与迪纳斯公司总经理刘远生等人经多次磋商、结算,确定工程结算款共计2260万元,并签订结算协议。
2018年1月,劳务工程款全部结清。同年4月,易真武以工程款未结算清楚为由,将曾经悄悄录制的刘远生“吹牛”的音频,以及作为海南省高院副院长身份的刘远生妻子张家慧在茶楼打麻将的视频邮寄给张本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该音频、视频进行威胁,索要钱财。刘远生观看音视频后与易真武谈判,同意给付200万元,并于同年5月30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易真武50万元。
2018年6月14日,易真武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万州区公安局抓获归案,翌日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批准逮捕,2018年8月23日移送审查起诉,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2019年4月30日,该案在万州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公诉方认为,易真武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易真武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我用这个录音录像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找他要合同内该给我的钱”。 易真武的两位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认为易主观上是想要回在与刘远生结算过程中被无故砍掉的部分劳务费,其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和要挟行为,依然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 这次开庭后,此案引发社会关注,张家慧刘远生夫妇随即陷入“被举报百亿资产”风波。
2019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迅速做出回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2019年5月31日,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2020年2月13日,万州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表示,易真武涉敲诈勒索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本案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法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2020年6月23日,万州区法院再次召开庭前会议,并定于同年7月6日至10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但在7月2日,易真武的辩护人接到万州区法院通知:暂时不予开庭”。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易真武在被羁押900多天后的2021年1月27日,其涉嫌敲诈勒索案再次开庭审理。
这次庭审在第一次庭审基础上终于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程序。来自庭审上的消息,易真武的两位辩护律师仍然坚持无罪辩护,他们认为:首先,易真武不具有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其次,易真武以音频视频索要工程款系民事胁迫行为,不构刑法上的威胁要挟;其三,刘远生于2018年5月30日向易真武支付50万并非基于恐惧心理为之,而是设置证据圈套,造成被敲诈勒索的客观后果而刻意为之。
被害人刘远生诉讼代理人则认为,易真武讨要未结清的工程款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现有合同,他和刘远生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不应向刘远生讨要。而且,刘、易二人早于2017年11月签订了最终的结算协议,没有“未尽事宜”。
法院目前尚未宣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实习编辑:倪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