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8:11:57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下半年宁波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通知
一
报名延期
原定于10月27日—31日进行的第二期测试报名延期至11月9日—11日进行。
二
退费与重新报名
鉴于近期疫情导致部分考生无法参加10月25日—11月5日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已报名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在本期测试结束后申请退费,并可参加第二期测试报名,退费登记时间及流程敬请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近期公告。
2022年下半年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1.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形势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宁波教育考试”公众号发布的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遵守考试防疫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是否需要核酸检测详见下表),并符合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考前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返甬后还须落实“3天3检”,考前有省内市外旅居史的考生返甬后还须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参加考试。
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是否需要核酸检测详见下表,其他考生均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参加考试前,须如实填写《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可下载),并按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科目数打印1至3份,在每场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在进入考点时未主动提交该表的,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4.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相关政策,将于考后另行公告。
5.考生考前无健康异常,若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须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考生须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6.考生须积极配合考试机构、考点进行的健康核查、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等。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如无统一指令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发热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
7.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8.考生应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9.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7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74-87323004、0574-87320287(工作时间接听)。
转自:宁波教育考试
来源: 宁波交通广播FM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