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20:56:0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个房屋维修的案例。现在我们家家户户都有房子,一般都是高层或者多层,有的房子是新房子,有的是20年、30年的老房子,越是老旧的房子,问题就会越来越多,不是漏水,就是掉墙皮,这就需要维修。
现在很多市民反映,如果房屋维修,这个钱应该有谁出呢?比如,市民张女士她家住顶楼,现在房龄有30年了,每到雨雪天气,经常出现楼顶漏水现象,因为墙面潮湿,有时还长霉斑,让她苦不堪言了。张女士说,现在她就想有人来把房顶修修,维修的费用应该由谁来出呢?是他们单元楼内业主,还是物业来承担这块费用呢?请张律师跟大家来解答一下。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律师张振海表示,现在城市很多老旧的房子,因为年限越长就会出现漏雨、漏水,出现这样的问题或者破损要及时维修。所以,我们就要动用“维修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281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小编:张律师,刚才您说了“维修资金”,这个“维修资金”又是从哪里来呢?您帮我们解释一下。
张律师:“维修资金”指的是房屋在购买时需要交一笔钱,是专门用于房屋本身以及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的,属于一笔专款专用的基金,各地的房产管理机关根据房屋不同等条件,对维修基金收取的标准也不一致,该基金是属于其对应的房产的,因此即使是房屋发生了买卖转让,该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一同过户给该房屋的新产权人。所以,居民在维修房屋时,可以向物业或者房管部门申请,动用维修基金来维修房屋。
小编:张律师,我们每个月都要交物业费,那物业费和维修资金又有什么区别呢?
张律师:维修资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它是由房管部门或者小区业委会集中统一管理的物业费,是每个月都要交这个费用,是由物业公司收取以后,来支配物业工作人员的薪资和日常开支。维修资金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费是属于物业公司支配的,用于日常开支和小区日常维护的费用,当然这个维护的费用只是小额的,比如换个电灯泡、维修个单元门等等这些小额的消费。当然,物业费不包括在小区收取的车位费、广告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属于全体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