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5:10:29来源:法律常识
又是一年的双十一,相信很多人乐此不疲地各大电商“薅羊毛”,特别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在电商平台或部分商家的APP获取各种优惠券等等行为。
南京律师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南京律师徐义明律师提醒,很多人对薅羊毛这个事情不以为然,觉得只是利用平台的漏洞打擦边球挣点小钱,但是这个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
不正当薅羊毛简单点来说,在某平台利用平台新用户首单的优惠券,自己发单自己接单,虚构交易,套取平台的优惠券或者补贴,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属于诈骗的,如果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的话,全国统一价起步是10年。
在此,南京律师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南京律师徐义明律师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个之前代理过的案例,去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林某为骗取某网购平台的优惠券等补贴,通过网络购买他人身份信息,在平台注册新用户,并领取优惠券及红包补贴。林某还利用其妻子陈某的身份信息,在某平台注册了两家店铺,随后在上述两家店铺虚假下单,交易成功后将各类款项提现,非法所得人民币超过53万元,属于十年起步了,但是当事人有自首行为,目前量刑建议是8年,和当事人会见的时候,当事人也表示很后悔,没想到薅羊毛能薅到这么高,认为就是简简单单的薅羊毛,更没有想到这么严重,同时,南京律师徐义明律师也希望大家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也不要因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