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0:05:22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朋友应该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律师,你在法院有没有关系? ”、“我的案子问过其他律师,他们是这么说……”,这反映了当事人在律师的能力和人脉中,可能更注重其人脉。
有的当事人迷信打官司就是打关系。 毫无保留地说,勾兑是最贵的,而结果恰好相反,几乎不可能达到当事人委托的目的。 律师的职责是法律服务,不是公关,用钱摆平不了案件的输赢。 针对您的案情,律师心中自有最适合您的代理或者辩护方案。 要从迷信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误区走出来,相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证据证明的案件的基本事实,就无需过度担心。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互联网时代,通过网上的法律咨询得到的解答参差不齐,就一件案件的法律关系分析,因为对法律的理解不同,或对事实的认知不一,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答案,有一句名言:“法律惟一正确之处就是没有惟一正确的答案”正好说明这一点。 作为一名律师又应该如何面对这些遗憾呢? 这种案源也意味着“勾兑律师”往往是在当地办案,不能脱离“地方保护半径”。
其实刑辩律师的每一个业务,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个创作的过程,必须用创作来表达我们的工作。 勾兑律师、掮客律师并非没有技术,他们有些人业务能力一流,只是他们更多是依靠利益输送而不是技术服务。 因为每一个案子都需要律师用心动脑去重新琢磨案情的法律逻辑、证据细节等等。 技术律师与勾兑律师有多处不同,本文就刑事辩护律师为例展开分析。
在不同的案情背景下,律师要找到一个合适自己当事人的诉讼逻辑和处理途径。 宣传技术律师的宣传,多半是“案例为王”,会“晒”一下自己办理的经典案件,特别是把自己的法律意见书、辩护词作为宣传重点。 而这种逻辑或途径,每一次都各有不同、独具特点。 技术律师靠的是“实打实”的辩护技巧来取得辩护效果,他们不担心自己的办案文书“泄露”。
所以,每一个案子都像一个艺术品一样,而办案的过程,就是我们律师在进行精心创作的过程。 勾兑律师的宣传,只会宣传案件而不是案例,只能宣传自己办理了那些“大案要案”,但办案细节不便于吐露,更不能“晒”法律意见书与辩护词,牵扯出办案人员就是“引火烧身”。
那么,能不能创作一个杰出的艺术品,就要看你是不是全身心的投入。 更多的勾兑律师只会“晒”自己的各种社会头衔与官方荣誉,经典案例要么没有要么藏着掖着,“闷声发大财”避免被惦记。 你投入的越多,可能创造出来的作品就越精彩。
案源技术律师的案源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客户转介绍,另一种是同行介绍。 所以,如果让我来概括对刑事诉讼的理解,那必须是创作。 客户转介绍,说明客户信任律师的能力与品行;同行介绍,说明该律师办理案件的能力得到业内认可。
这两种案源客户,关心的是律师技术指数,“我办过这类案件”是技术律师的杀手锏。 勾兑律师主要案源是“熟人介绍”特别是领导介绍或办案人员介绍。 但基于职业规定和伦理,律师不会说赢或输。 当一件案件法院判决下来,律师在代理或辩护的过程当中,没有明显的失误,就是尽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