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1:50:01来源:法律常识
张女士问:我在南宁买了一套小产权房,首付交了11万元,但是项目一直没开工,我怎么追回房款?如果开发商公账没钱,是否可以把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列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吗?
黄炳玖律师解答:建议收集合作建房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追索,待胜诉判决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发商作为独立法人,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股东、法定代表人抽逃出资、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把股东、法定代表人列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依据不足。
3月2日(周三)值班律师
下午 吴艺霞律师,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解决、公司合规业务、国企合规业务、合同审查、投资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商事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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