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15:23:09来源:法律常识
密云曾蒙蔽沾湿的眼睛,从此认定雨天找不到星。
不久前,一位来自湖南岳阳的小鹏P7车主,在国道上开启属于它的“自动驾驶”时,突遇一辆侧翻在道路上的车辆,而此时小鹏P7并没有作出任何报警和减速,随后所造成的事故引起业界不少关注。
随后,小鹏官方发表声明,对于车主邓先生反映的其在使用ACC+LCC(自适应定速巡航&车道居中保持功能)时,与前方横停的事故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表示非常重视,并且深表遗憾。
尽管在事故发生后,舆论哗然。由此来看,车主所使用的是小鹏ACC+LCC,而并不是高速NGP功能。即便如此,各界的舆论似乎要将“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划入同一阵营,而自动驾驶的安全,一向都是热门话题。其实仔细分析,受质疑的不单是小鹏ACC+LCC的实际性能,还有车主对待此类功能的心态。
就笔者的驾驶经验而言,短时间使用ACC+LCC的功能确实是实现放松双脚的好办法,但长期使用或依赖ACC+LCC功能,反倒让笔者更为精神紧张,并不是畏惧此类功能,更多是长时间双手搭在方向盘却无需干预转向,会使笔者容易睡着或分散注意力。
其实这也引申出一个问题,如何在辅助驾驶以渐进式发展时,既让车主建立起对机器的信任,又不能让他们在车辆行驶时过于松懈,并且清晰在路上的一分一秒都需自行负责呢?
·驾驶员培训的重要性
而本次小鹏P7所造成的事故,恰恰时上述问题的现实版,但车主却过于信任辅助驾驶这一功能,甚至还将ACC与NGP混淆。早年,笔者也曾参与小鹏NGP的测试活动,当初NGP还是Beta版本。活动进行期间,小鹏汽车的讲师也一直强调NGP并非自动驾驶,并且还在NGP/ACC功能开启时,会对车主以问答题的方式进行使用前培训。
而这也是小鹏提出的“驾驶员考试”,而考核的结果将会影响驾驶者是否能使用此类功能。虽然此类“考试”更像是车企的免责申明,但毫无疑问的是,但凡使用此类功能的驾驶员都应该进行一次使用前考核。
当然,这并不是小鹏首创的规例。早年,通用汽车的SUPER CRUISE驾驶辅助系统,时刻监测用户的面部、眼球状态,再通过方向盘上的灯光、振动等方式提醒用户保持注意力,在提醒无效的情况下,系统会强制退出辅助并通过人工介入,了解驾驶者的实际状态。
而上述的种种示例,除了保障驾驶者在使用此类功能的安全,更多是车企慎防驾驶者对功能的百分百信任。实话说,在辅助驾驶仍处于人机共驾的阶段,驾驶员都应时刻保持对驾驶环境的注意力,并且遇到异常或者潜在危险时,应当立刻进行人工介入。
笔者相信,此类题目也出现在小鹏的“驾驶员考试”之中,只不过是驾驶者对于此类情况的出现,是否以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对罢了。事实上,此类“考试”不应是车企自行普及,更应是载入于目前的科目一、科目四的考试题目上,这样才能提高知识普及率。
·未来不应畏来
汽车的出现曾代表人类迈向自由的第一步,而辅助驾驶的出现将“自由”的定义,从机械提升至科技层面。倘若站在道德高地上说,无论今天我们对待辅助驾驶的态度如何,它的未来正是代表着我们的未来。
但请不要忘记,在使用此类功能时,自身是否已了解开启功能所需的条件,否则,在事故发生时,单凭血肉之躯又何以敌钢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