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2:33:47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早上
杨师傅向我们反映称
自己去年通过房屋中介
寻找到一家公寓托管公司
代租自己的四套公寓
没想到从今年2月份起
这家托管公司却失联了
租客仍在居住
但自己却收不到租金
杨师傅:“当时交了一个月订金给我们,我又把订金返给介绍的中介公司。”
杨师傅说,为了省心,去年他委托中介公司找到一家名叫“同城物业”的托管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以每个月每套2200元的租金,代租自己位于穿金路的4套公寓,合同时限为三年。之后,这家公司很快就把四套公寓都租了出去,杨师傅还抵扣了一个月的房租给对方作为订金。但让他没想到是,一个月后,当他向托管公司收取房租时,对方却告诉他,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已经没钱交付房租了。
杨师傅:“他就说让我自己把租客撵走,但是我没有权利撵走租客,我拿他什么招都没有。”
随后,杨师傅找到几套公寓的租客,竟然被告知,他们都与托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协议,并向他们交付了一年的租金。照此计算,每套公寓一年租金26400元,杨师傅四套公寓的租金损失超过10万元。
尽管事发后,杨师傅已向警方报案,但托管公司的负责人一直没有出面协商。随后,记者跟随杨师傅找到了合同上这家公司的地址,但整个楼层都没有看到公司的门牌。记者又拨打了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发现已经是关机状态。
由于无法联系上这家托管公司
杨师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看律师解答
汇也昆明律师事务所 高彦金律师:“房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根据房东和托管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杨师傅目前无权驱逐租客,只能通过起诉托管公司来维权。
律师提醒:市民租房的时候,最好自己与租客直接签订租房协议,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杨师傅:“希望这种风气不要在社会上成长,最好把它遏制掉,哪怕我们前期有所损失。”
本文为原创内容,版权归昆明广播电视台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改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