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8:14:57来源:法律常识
我最近接受二审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二审程序的案件。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二审法院的电话号码与案件应诉通知书标明的法官取得联系,讲明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函律师证及答辩状,法官说等开庭一便带过来也行,我就说要寄过去。我将所有这些材料准备好,按照法官提供的地址,通过邮政局寄过去。对了,二审法院并没有给我们送达上诉状。我是通过一审代理律师,可能也是二审的代理律师索要的一份上诉状,我就书写的答辩状。我邮寄好后告诉了我的委托人。
八月十号委托人来电话了说是二审法院的判决下来维持原判。我让他们八月十一号去我律师所。他们发给我的微信上, 我把二审判决书打印两份,我居然发现二审判决书上竟没有代理人的文字,并且说被上诉人没有提供答辩。
民事诉讼法尽管修改了,但是二审法院也不能够这样做呀!二审被上诉人的律师哪去了!代理律师如何与委托人交差!尚好,我还保留的邮寄给二审法院的证明 及法律文书留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