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9:02:19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平安法治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发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会关心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之前我们节目做过的消费者维权等等。其实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人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前不久,有位热心网友在《生活热线》的节目论坛上留言说自己在哺乳期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克扣了她的生育津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一起去深入了解一下。
记者联系了这位热心网友,来到了她的家里了解具体情况。
市民桂女士:我是13年入职到苏宁物流,在17年的时候我是做到了苏宁物流主管的岗位。我是17年7月份去生小孩,中间有四个月产假,四个月产假我没有发一分钱的工资。我询问过公司,人事那边就说给我们交了生育津贴,钱到时候是由社保这边来发,大概算了一下有九千八百多块钱。等到一月份的时候,社保这边把生育津贴发下来的时候少了一千四百块钱,我就是对被扣的一千四百块钱表示不理解。我就问了我们苏宁的人事,这一千四百块钱工资是怎么扣的。他当时给我的回复是说扣了个人保险,我说扣个人保险的话也不是这样扣啊,我一个月的保险个人这边是交300多块钱,应该是380块钱。然后我还有中秋节的福利200块钱没发,当时我问了人事这边,他给我的答复也是说扣了个人保险。我12月17号上班有半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我后来也是问了人事那边,他也是说扣了我个人保险。那等于说这中间初步算已经有九百多块钱了,扣走了九百多块钱没有发,现在生育津贴又扣了一千四百块钱,总共就扣了两千三到两千四百块钱。我想我的个人保险应该没有交到这么高,所以我对这个很不理解。中间我也去找过人事这边让他提供明细,但他们一直都没有提供,所以我就为这个事情想跟你们去反映一下。
记者:那我想知道你离职这件事是你们双方协调好的?还是说他有一定逼迫你的性质呢?
市民桂女士:因为我之前上班是在黄梅这边上班,我的配送点在黄梅。我休完产假回来之后,我找人事那边报到,我说我现在要返岗了,他说黄梅已经没有配送点了,你去武穴上班吧。我说,我孩子那么小,我怎么能去武穴上班。他说那没办法,黄梅没有配送点了,那你就去苏宁电器里面做营业员吧。你现在是把我从主管降到作业岗,我肯定不能同意啊,那我又得重新来奋斗,所以我说这个我接受不了。他说那你接受不了的话,那我们就协商离职吧,你回家把小孩带好是最好的。然后就有后来一系列的事情,最后我们是协商了一个赔款协议。
记者:也没有说这个协议金额是怎么产生的?
市民桂女士:对,这个金额没有说是跟我细化到怎么去核算出来的,就是说一口价,当时跟我说就是一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而且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个肯定是不能随意克扣的,具体情况到底是怎么样呢?记者带着这位网友的问题,来到了县劳动监察局。
向我们反映情况的桂女士说自己曾经去劳动监察部门寻求过帮助,但是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收到过桂女士的相关材料。他们需要桂女士提供相关资料,在了解情况后才能下结论。
第二天,县劳动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约见了桂女士,就她的离职与扣除生育津贴事宜进行了解。
县劳动检查局副局长陈绍军:在社会保险这一块,包括公积金 、五险一金,应该都是足额缴纳的。因为当时你自己通过手机都可以查询的到,缴了哪几个月份,每个月缴了多少,都很具体。如果你觉得他们没缴,或者查不到相关的依据,不能认同他给你缴纳了,那你可以要求他们出具相关依据,包括我们也可以要求他们出具依据。基于这几点来看,按总的来话,这个权益应该是得到了基本保障。
市民桂女士:但是他扣了我生育津贴的钱,怎么扣的话 至少应该给我一个明细,给我一个说法,不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我1400块钱给扣除了,是吧。经济补偿归经济补偿,怎么能跟生育津贴扯在一起。
县劳动检查局副局长陈绍军:生育津贴是这样说,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单位,生育津贴是弥补给单位,不是弥补个人。如果这个生育津贴由单位接收,那么就应该给个人发工资,是吧。如果单位没有发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应该弥补给个人。目前来看的话,生育津贴里扣除了社保这一块的话,可能主要争议在这,关键你前期有一个商量一致的协议,协议这一块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超出了四个月的经济补偿。
在采访过程中,黄冈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黄梅配送中心的人事部门传过来了一份资料,包含了桂女士的辞职信、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和一份关于桂女士离职的情况说明。里面列举了桂女士的社保、公积金、节日福利等费用的详细清单。在劳动监察部门的解释下,桂女士对此表示理解。
县劳动检查局副局长陈绍军:涉及到工资福利这一块,这协议上面写了,已经解决了。
市民桂女士:对那个我没异议。
县劳动检查局副局长陈绍军:那么涉及到十二月份的,假设有半个月工资,这个协议等于全部涵括,写得很清楚。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加班费、年休假等劳动报酬福利再无其他任何遗留未决问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关联问题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你没签这个协议属于(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强烈把你解除,不经过你同意,没签协议的话,那么可以支付双倍的补偿金。实际上经济补偿多算了一点,一万元多了点。按2300元一个月,四个月9200元。因为你这整个待遇只有这样,整个能得到的经济补偿还有其他福利就在一万左右,现在清楚了吧?涉及到扣社保这一块怎么组成的,(苏宁人事)精确到分,跟你到账的记录应该也是一致的。
市民桂女士:是,这个是一致的。
原来桂女士的离职是与公司协商好的,而且公司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金,那么,桂女士在哺乳期离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记者又来到了湖北益惠民律师事务所咨询了相关问题。
记者:王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妇女在哺乳期间,她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吗?
王律师:我国(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的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的。就本案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合同约定来,这个协议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合同里面约定了有违约责任的话,那么反悔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再签订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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