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4:09:25来源:法律常识
案发学校
9月21日,浙江瑞安一名男子持刀入校杀害一名小学生。据瑞安市公安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的女儿19日与同校的十岁男生叶某发生口角,眼部被打致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林某某心生怨气,21日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将叶某杀害。此前微博上有谣言广为流传:该男子杀人是因为女儿眼睛被该男生戳瞎。
孩子之间磕磕碰碰,产生小矛盾,本是再普通不过的纠纷。即便孩子在磕绊中吃了亏,受了委屈,家长原本也有多种妥善解决争端、为孩子讨个说法的途径,比如找学校、找对方家长,乃至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而林某某却因为孩子之间的口角,对年仅十岁的小学生连砍数刀,将其残忍杀害,如此暴行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这起恶性刑事案件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刚刚过去的中秋佳节,遇害男孩的家人不仅沉浸在丧亲悲痛中,更饱受着谣言刺痛。这些谣言将事件起因编造为女孩眼睛被男生戳瞎,并把只有十岁的小男孩污化为“校霸”形象,使得不少网民认为受害男孩“活该”,纷纷对男孩及其家人进行攻击。在一篇流传甚广的网文中,一名认证身份为律师的作者甚至在前述谣言的基础上,将行凶者的残忍暴行诠释为“爸爸的爱太深沉,深沉到为了女儿痛下杀手”,为男子的暴行戴上了正义的光环。
对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背后的舆论状态进行梳理,不难发现,影响较大的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后,往往就会有谣言四起。这些谣言为凶手编织了一个个正义光环,有的将凶手虚构或夸大为蒙冤未雪者;有的将凶手标榜为“替天行道”的英雄;有的为凶手狡辩出各式各样合理化、合法化的理由;有的对受害者恶意中伤,或者抓住受害者的一些瑕疵、过错无限放大,进行污名化、妖魔化处理。
这些谣言的炮制者,有的可能只是误听了小道消息,以讹传讹;有的可能是为了出风头或满足虚荣心,或者为了吸引眼球而危言耸听;有的则是别有用心,旨在为凶手开脱罪责,为了让他们减轻处罚、逍遥法外而制造舆论,给司法机关施压;有的则可能居心险恶,试图通过个案中的造谣传谣,营造出法律不保护“好人”的幻象,攻击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动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与信仰。
实际上,无论谣言来源于何处,无论出于何种初衷,都模糊了正义与邪恶本该泾渭分明的边界,传播了施暴有理、行凶无罪的错误价值观。必须强调的是,现代社会之所以得以延续,一个基本条件在于,人们放弃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式私力救济,选择由国家通过法律来解决争端。种种为凶手编织正义光环的言论,不仅深深伤害到了被害者以及家属,更挑战着社会秩序与伦理底线,破坏着人们基本的生存法则。
值得肯定是,浙江瑞安林某某杀人案发生后,当地警方能够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减少了谣言进一步扩散的空间。在类似事件中,各方还须反思的是,一些造谣者和恶意传谣者也触犯了法律,他们中有的涉嫌侮辱诽谤,有的涉嫌寻衅滋事。对这些为凶手编织正义光环的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规制制裁,避免谣言让受害者承受二次伤害,还网络社会一个晴朗的空间。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