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7:22:48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7日上午
贺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收到了一份来自群众的
认可和感谢
受援人李先生一大早赶来
将一面锦旗送给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并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及
承办律师的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2021年5月22日,受援人李先生在贺州某项目工地务工时不慎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十级,但经过多次协商,公司方不愿意支付其相应的赔偿金。
无奈之下,李先生于10月18日来到贺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审核材料,求助当天,法律援助中心便为其指派援助律师。
11月10日上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在贺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室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受援人李先生各项费用10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先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法律援助案件
只是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贺州市司法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保障力度,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58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1300多人次。
为迅速、高效、便捷的
给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
一直以来,贺州市司法局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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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畅通渠道,完善“绿色通道”
横向依托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机构、信访、法院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5个;纵向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1个,保障村村有法律联络员,在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初审受理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就近、少跑路,时时可找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精简程序,做到应援尽援
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三个即时一个免除”,即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办理,事后补办手续;对涉及农民工数量多、矛盾激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工通过诉讼与非诉讼途径解决劳动纠纷,保证农民工获得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做到了应援尽援。
三是调诉结合,减轻民工负担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能起诉,真正做到在尊重农民工主观诉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四是完善机制,跟踪回访到位
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跟踪检查、投诉监督和通报处理等机制,加强与指派办案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沟通,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掌握案件办理动态,跟踪办理时效。对结案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开展办案质量专门回访活动,征求受援人意见建议。
五是加大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主动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的配合,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全面铺开工作,深入一线实行无缝式宣传覆盖,提高社会知晓率,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劳资纠纷。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图册》、《法律援助指南》等书籍、资料60000多册(份)。
下一步
贺州市司法局将继续以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来源: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编辑:贺州新闻网 蒋雯
责编: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审核:罗信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