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7:45:17来源:法律常识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对公职人员进行留置的,一般是需要对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所以是比较严重的。
在这里分享一个我们团队成功辩护的案件。
一、案件简介
吴杰(化名)系某局局长助理,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调查。接到这一消息之后,吴杰家人一时间慌了神。由于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听信了朋友的胡乱推荐,找到一个“中间人”,告诉吴杰家人自己有“关系”,可以出面摆平。
钱一次次大把地撒出去,但案件却往越来越不利的方向发展,这令吴杰家人才恍然大悟,看穿了这个“中间人”的真面目。
幻想无情破灭,吴杰家人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我们智豪所办理过很多贪污、受贿的大案要案。遂提前联系,到所面谈。
二、职务犯罪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从吴杰家人脸上,看得出些许失落,他们觉得经过一番折腾之后,认为是不是没有希望了,更听号称“内行人”说:“请律师没必要,没用。”但经过面谈之后,吴杰家人坚定了信心,说:“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管他,而且会给他请最好的律师。”
张智勇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本案。经仔细研读案卷,会见吴杰,在智豪所的集体讨论会上多次进行研讨本案,我们敏锐地发现:本案不是没有希望,而是希望很大!
首先,公诉机关混淆了“受贿”与“违规收受礼金”的区别。本案中,吴杰虽收受他人财物,但对方未提出具体请托事项,且吴杰没有为其谋取利益的,应该按收受礼金违纪处理,不认定为受贿款。
其次,本案指控吴杰收受部分受贿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该笔受贿款的证据只有行贿人杨某某与何某某的供述,公诉机关缺少确定受贿数额的其他证据。
三、希望来了——免于刑事处罚!
我们团队的多数辩护意见被采纳,人民法院判决书载明“因无具体的请托事项,吴杰也未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因此,该桩不能认定为受贿犯罪 ”、“受贿犯罪的认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最后,人民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