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23:22:17来源:法律常识
乐居买房苏州讯 7月24日,苏州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从用地出让、居民购房、住房转让、信贷税收四方面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当前苏州限购政策是什么?哪些区域实行限售?人才如何购房?......等一系列问题,乐居君都为你整理好啦!
最新最全苏州房产限购、限贷、限售、人才政策汇总,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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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限购政策是什么?
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相城区积分限购政策?
苏州相城区2018年11月19日起暂停对申请人积分小于600分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来相城创业就业的人才,可通过开具人才证明获取购房资格,凭证明即可在相城区内购买房产,不受一般购房政策中关于户籍、积分等规定的限制。
3.在苏州有3套拆迁安置房还能购买商品房吗?
答:居民家庭因拆迁取得多套安置房的均按1套住房计算。如购房人为苏州户籍居民,且家庭名下在苏州范围内仅有拆迁安置房,则购房人家庭还可在苏州市区购买住房。
4.苏州限贷政策是什么?
(一)首付比例和商贷
①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②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③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④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②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③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④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⑤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⑥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不超过普通人最高限额的4倍。具体参见《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
5.苏州哪些区域限售,限售几年?
答:2019年7月25日零时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6.如何理解园区“九年一学位”?
答:“九年一学位”指“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即自该住房学位登记使用之日起,九年内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学位,该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产权不变更)。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7.园区学位新政中所指的“新购住房”怎么认定?
答:自《通知》发布之日(5月16日)后交易购得的住房视为“新购住房”;在《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发生实质性购房交易行为的住房,不视为“新购住房”。在《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发生实质性交易行为并申请园区义务教育学位的家庭,需提供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凭证原件,且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该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居住。
8.苏州人才购房有哪些政策?
答: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50~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创业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及优先购买政策,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另行制定。
另外,吴中经济开发区也出台了优购房销售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定向优惠出售;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 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
9.哪些人可以申请苏州园区人才优购房?
在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创业,而且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学历为本科以上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10.哪些人可以申请吴中经开区优购房?
答:吴中经开区优购房主要是针对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的,且要满足开发区工作并交纳社保,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①以企业为单位的申请,最多享受10套优购房,且该个人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担任高管和技术骨干。
②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购房者,首先要满足在开发区工作2年,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享受30%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等。
享受25%优惠的人才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享受20%优惠的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符合企业类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次优购资格。每个申请优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限申购一套优购房。
11.苏州园区人才组屋申请条件?
答:苏州工业园区人才组屋计划申请人需满足:至少在园区工作满2年(以园区社保为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未持有住房,与所在单位签订有5年及以上(从申请人才组屋年份起)劳动合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婚人才:
①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职业技能等级一级及以上);
③获得金鸡湖双百领军人才及以上各级领军人才称号。
申请人员按批次房源集中申报,由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申请材料受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后确定入围比例和具备购房资格人员名单,购房资格仅该批次房源有效。
每个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人才组屋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只限申购一套人才组屋。
12.在苏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答:苏州实行户籍准入办法和积分落户办法双轨的户口迁移政策。户籍准入包括毕业生就业、随迁,人才引进、特殊群体落户等;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可申请积分落户。
13.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什么?
答:苏州申请人才引进人员需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户籍在苏州市以外省区市),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已转至苏州市区或园区,依法参加市区或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达相应年限。具体如下:
①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③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④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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