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06:45:01来源:法律常识
德凯征地拆迁全国交流群内,来自于广西南宁的刘先生向我们咨询说:“多年前我就离开老家进城务工,现在生意不好做,就回了老家。老家的房子属于祖宅,多年未住,现已破烂不堪,于是和家人商量过后于2018年5月份将原来的房子进行重建,可还没建成城管部门就过来说是违章建筑,强行要拆除。我就不明白了, 自己的房子只是翻建一下怎么就成了违章建筑 ?”
律师分析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由于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进行新建或者翻建房屋的时候往往只是家里人相互商量一下就开始建设了。因为不知道应当走什么样的程序,根本想不到要去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审批手续,房屋还未建成就被扣上了违章建筑的帽子,因此衍生出许多问题。
由于近年国家对土地特别是农村土地越来越重视,因此,对违规旧房改造的监察力度在逐渐增大,要翻建农房的朋友们最好向相关部门咨询后严格依法办事。
1、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旧房改造呢?
(1) 当事人要前期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说明房屋现实情况和需要重建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明,由相关部门认定确属危房,认定合格之后才能持身份证、老房照片去报建;
(2) 申请报批后,相关部门要到现场来勘查,符合国家城乡要求的,才可以进行旧房改造。
2、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1) 先按前文要求准备好证件,向村里提出申请,然后由村里逐级上报到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
(2)经现场勘查符合国家城乡总体规划要求的,可进入下一步程序,此时,需要提供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立体效果图等;
刘某的房子未建成就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先不说认定主体合不合法,其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建设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
维权建议
1、若房屋属违章情况:
如未批先建,属于违章建筑。这时如果该地块无拆迁项目,则可以试着去相关规划部门申请补办手续,可能会视情况处以部分数额的罚款。另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对于违章建筑拆迁国家法律规定是不予补偿的。
2、若不属于违章情况:
如果已经向相关审批部门进行了审批或者2008年之前进行的建设,则不适用新法规定,此时就不能一刀切地认定违章拆除。
如果属于“以拆违促拆迁”的情形的话,也就是对方拆错了。可以追究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以此据理力争。比如,向其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违法强拆的话,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重点法条
1、《城乡规划法》第41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査、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国家对于“旧房改造”是有明确政策要求的,如果想要翻建老房,必须符合条件并且报批,否则有违规的风险。如果不懂法律,建议去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关注德凯赵律师2000私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