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08:27:15来源:法律常识
继续来关注民法典,今天我们为大家解读的内容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民法典合同编中,新增了和物业服务相关的内容,不仅细化了物业服务人的职责,也为大家今后解决物业纠纷提供了依据。
在以往的新闻当中,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的新闻屡见不鲜,这是2020年8月份发生在时代锋尚小区的事儿,业主张女士家的电梯卡被物业停用了。
家住高层,但电梯卡却不能刷,想回家都成了问题,为何张女士家的电梯卡会被停用呢?
物业负责人:“她五年没有交物管费,不是我停她的卡,那个系统就直接不支持,不是哪个停她的,谁也停不了,这个是系统的问题,你说五年没有交物管费,她这个卡还能用吗?”
物业负责人介绍,张女士已经五年未缴纳物业费,这五年来物业多次向张女士催缴费用,但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因此,才将她的电梯卡停用。而另外这起纠纷则发生在呈贡众和康园小区,2020年12月19号晚上,小区部分业主和物业发生了争执。
纠纷起因和小区停车有关。小区交房以来,没有买车位的小区业主也能将车辆停到地库的空车位上,但就在2020年12月份,物业突然将未出售的空车位加装地锁,也不再向小区业主出租车位,还安装了车库道闸,没有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辆停在小区外围道路。接二连三的操作引发了业主不满,冲突一触即发。
在民法典之前,法律没有将物业服务合同单独列出来进行规定,本次民法典新增设了物业服务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定义,首次明确了物业专业性委托服务事项需对业主负责。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姚瑛律师:“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人关于保洁、维护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及时制止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等基本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明确,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姚瑛律师:“为了保障业主的生存权,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人使用停水停电等不合理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这样的一些规定细化了物业服务人的职责,同时为老百姓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65333333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