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7:05:26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临近年关,农民工又面临着“忧酬烦薪”。1月10日,安徽将开展根治欠薪人社厅局长集中接访。那么,农民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讨薪难题可有解决之法?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梳理了相关条例、维权手段等,请安徽法援律师王琪分析农民工讨薪难点,并给出相关建议。
律师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那么,《条例》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哪些规定?其中有何亮点?
1月7日,安徽法援律师王琪对《条例》中的重要规定进行解读。首先,王琪律师介绍《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让农民工的工资有保障,维权有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这也为后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了资金保障。”王琪律师说。
《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按照书面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周期和日期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应当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条例》也有相应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若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核心目的是让农民工先行拿到工资。”王琪律师表示。
农民工讨薪有哪些方法?
法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民工权益,但现实生活中仍然会存在农民工遭遇欠薪的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应该如何维权呢?
“农民工讨薪最重要的是要证明包工头或者是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招聘记录,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王琪律师表示,在拥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 “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处理,也可以劳动监察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选择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纳入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范围,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所在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解决争议。鼓励农民工比较集中、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公开农民工讨薪热线咨询电话,及时受理调解劳动争议。目前,全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建立专门人民调解组织190个,2021年度前3季度化解3114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农民工们可以选择申请法律援助。安徽不仅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党群服务中心、乡村居民活动中心以及人口相对集中地方配备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等服务,还强化线上法律援助服务,推广安徽省法律服务网、省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皖事通APP、微信公众号、法律顾问微信群等线上资源,引导农民工采用“预约办”“网上办”“掌上办”申请法律援助,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安徽还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劳动争议类法律援助案件免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批程序,及时受理、审查、指派,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安徽省司法厅与安徽省人社厅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对接维权渠道,形成了行政督查和司法维权的工作合力。
据了解,去年全省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58起,涉及农民工815人,案件金额2406.5万元。在12348热线平台共设置农民工维权专门坐席6个。截至目前,共接听农民工法律咨询5046通。
农民工讨薪遇违法分包如何维权?
1月6日,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向记者提供了农民工维权的典型案例,希望能帮助更多农民工讨薪维权。
家住六安市霍邱县新店镇的李某等10名农民,2017年6月经熟人介绍,来到丁某某承包的工地从事瓦工,约定按工时结算,工程完工后,丁某某未及时支付工资,2018年6月10日经过与丁某某结算,丁某某共拖欠李某等10人工资30954元。
2020年,因涉案工地早已竣工验收,霍邱县劳动监察大队也无法联系到具体承包人,便介绍李某等10名农民工来到霍邱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李某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只有丁某某立具的欠条一份,该欠条落款为 “经手人丁某某”。10名受援人只知丁某某是金寨县,其他一无所知。
一筹莫展时,承办律师从其中1名农民工口中得知丁某某与安徽某劳务分包公司有过诉讼,但并不知道该公司具体名称。承办律师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丁某某”,果然发现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有一个“丁某某”为被告的案件,且为金寨县人。但公开的裁判文书中只有丁某某的出生年月,通过这有限的信息承办律师前往六安市公安局调取到了丁某某的户籍信息,经与受援人照片确认,此“丁某某”确实系10位农民工出具欠条的“丁某某”。
因无法明确丁某某是否是实际欠款人,诉讼风险很大,为降低诉讼风险,承办律师决定前往霍邱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农民工工资卡所在银行调取证据,后查看了农民工工资卡流水单,经过一系列查证确定了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将工地上的瓦工分包给丁某某。
结合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安徽某劳务公司诉丁某某裁判文书,承办律师确定了以丁某某及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为被告的办案思路。为确保李某等10位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霍邱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县检察院通报此案情,霍邱县检察院发函至县人民法院提起支持起诉全程监督该案。
经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被告丁某某支付原告李某等10名农民工工资欠款30954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对丁某某欠付李某等10位农民工的工资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安徽某劳务公司已支付李某等10位农民工上述工资款。
讨薪难题究竟该如何破解?
现实中,“讨薪难”问题的治理效果难言乐观,仍存在少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胜诉后不能执行到位、农民工无法提供关键证据造成维权难等情况。
对此,王琪律师分析了农民工维权的难点。第一,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等法律规定。第二,农民工的证据不太充分,无法确定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及该找谁索要工资。第三,农民工有时也不能提供欠款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对此,王琪律师也给农民工提出了建议。“希望农民工朋友在干活的过程中保留好证据材料,如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规避相应法律风险,为后期的维权提供保障。”
作为安徽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王琪总结出自己的经验。“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如果其证据稳妥,我会先向拖欠工资方核实情况,先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调解,对方可能就会将工资支付给受援人。”王琪告诉记者,如果对方依然不支付,那么,如果符合法律援助要求,他们则会受理此案件,为农民工申请追偿劳动报酬。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广大农民工春节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年,2022年1月10日上午,安徽全省将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人社厅局长集中接访活动。因欠薪投诉的,可于当日上午到各市、县(市、区)人社局窗口,由当地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待处理。
都勇 彭继友 郭静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