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5:14:26来源:法律常识
之前担保的,没办法,你就祈祷你的那个朋友赶紧还清欠的钱,或者担保期限赶紧超了。因为别管什么原因,你为了给别人担保,签字画押的是你,这已经是事实。
如果没担保的,那控制住,不要给任何人担保。一旦去担保,就是个定时炸弹,哪天炸了,你那个朋友不人间蒸发,就不错了。
很多担保人并不明白担保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者只是略知皮毛但心存侥幸,“不可能,他很有钱的”,“不会吧,我就帮个忙而已”……他要真这么有钱,他还要借钱吗?他真这么有钱,他还要担保,别人才愿意借钱给他?你以为他让你帮他担保,是看得起你?你想多了吧……
债权人(比如银行)为了自身的回款,降低自身风险,喜欢让借款人找担保人,一找还找好几个。那银行爽了,借款人爽了,担保人签了个字……风险就集中在担保人自己身上了,一旦诉讼起来了,你这才真正发现借款人没钱(有钱银行就不起诉了),一败诉,你要连带或者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你才意识到出大事了。这种事,比比皆是。
担保法,对担保人来说,是严厉的。像是连带责任,债权人是想执行谁就执行谁,到时候有钱、有正式工作的那个,你这辈子就完了。
别到担保法砸你头上的时候,你才后悔。
所以,为了避免破事,远离担保。
(我是夏启航律师,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