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6:57:31来源:法律常识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生育,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而分开,因变更抚养权起纠纷诉至法院。近日,黄平法院快速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据悉,男方赵某与女方苏某于2003年相识后,因感情持续升温,便开始生活在一起,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在2005年6月和2006年5月先后生育一子一女,但因两人在长期相处中,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便于2009年7月分开,双方签订了《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该协议约定长子由女方抚养,长女由男方抚养。但就在近日,双方就变更抚养一事争吵不休,男方便诉至法院。黄平县人民法院收到这起案件后,委派黄平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时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员遵循有利于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希望两人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员耐心劝导后,双方对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协议,长子变更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此次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每一个法院干警为民服务的真实写照。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黄平法院始终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教育整顿全过程,将群众诉求放在第一位,速审速裁速结。下一步,黄平法院将继续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让司法更有温度。
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作者:潘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