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8:38:31来源:法律常识
一天,一位朋友打电话找我:
“刘主任,我这一个案子,一个人被关到济南市第二看守所了,他父母想委托我找个律师”
“涉嫌什么罪名?”
“这不重要,主要是这个人年纪不大,被关进去前,他父母给他说最多一个星期就把他保出来;结果现在这人被批捕了,出不来了。他心里承受能力特别差,所以他父母想找个律师进去安慰安慰他。”
“怎么个安慰法?”
“因为只能律师才能会见,他父母这么要求的:1,保证至少一天会见一次。2,每天上午一早会见。3,会见完结算费用,会见一次800元。4,长期,至少一个月。5,不用讲别的,就陪陪孩子,聊聊天”
“他这要求一般律师满足不啊,
时间成本太高了。”
“对啊,他现在就想找一个不办案子的律师。我知道你不会干,你看你那有年轻的、刚执业的律师愿意干么,给打听一下。”
放下电话后,一个词瞬间出现在我脑海中
——生活律师!
提起律师,大部分人都想到了光鲜、自由、高收入,近几年的律政剧也体现除了这一形象,如《何以笙箫默》中帅气的何以琛,如《金牌律师》中的苏东,如《精英律师》中咨询费动则10万元的罗槟。抛开人们的固有形象,现实中只有少数律师的工作状态能够符合电视剧中对律师的刻画。在律师界,有着二八定律说法:20%的律师占了80%的全国律师年总收入;20%的人掌握了80%的业务,20%的业务量有80%的律师在争取。也有着这样的鄙视链:做IPO的>涉外业务>做并购重组的>做高标的商事的>做刑诉大案的>做知识产权的>做普通民商的>做普通刑诉的>做交通肇事等简单民事案件的。
本文所讲的生活律师就是这里面的低收入,少业务,做普通刑诉附属业务的律师。
什么是生活律师?
根据《律师法》中关于律师的定义(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我将生活律师自行定义如下:
生活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刑事案件中,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为家属或在押人员提供会见服务的执业人员。
生活律师都有什么特点?
根据本人的接触和了解,生活律师大多具备如下特点:
1,利用职业便利,主要从事非执业活动。
生活律师的业务主要包含这么几个方面:为在押人员提供心里疏导、安慰;替在押人员与家属传话;帮助家属为在押人员存钱、存衣物;为家属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如案件阶段。等等......
刑辩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如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如在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调查取证,审判阶段辩护等。
这一切都是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其工作内容是以法律知识为基础的。
而生活律师的业务存了利用会见过程中的律师身份外,并不涉及法律知识内容,甚至很多业务是任何人都可以办理的。生活律师不办理案件,更像一个跑腿服务提供者,一个信息搬运者。
笔者曾见过一个家属想委托律师会见,仅仅想让律师问问家里的鸡卖不卖!
2,刑事案件中的律师会见业务是其核心业务、基础业务。
传话,是家属委托生活律师的最重要的原因。传话,基于会见。
根据《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实践中,通常都是律师作为辩护人,而且只要手续齐全,都会当场安排会见。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的。
同时《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一旦被羁押于看守所,其与家人之间的沟通最便利、合法且正规的方式就是通过律师会见。所以,家属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家人的状态,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传达一肚子的话,听听家人的意见。
由于生活律师的业务内容,其会见不需要核实证据,甚至不需要涉及案件。这就决定了生活律师只需为了传话方便,办理律师会见业务,不需要从事其他业务活动。
笔者曾见过一个家属想委托律师会见,仅仅是过节了,让律师给在押人员带个好。
3,被动从事业务。
相对于办理案件的律师,生活律师是否需要工作往往是被动的。举个简单的例子:相对于律师会见来说,如果案件到了检察院了,办理案件的律师阅卷完毕后,会主动去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以便与在押人员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制定后期辩护方案。而生活律师,如果不是家属又要带什么话,是不会主动会见的。
4,办公地点大多集中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附近。
司法机构附近往往会聚集法律服务机构,看守所附近也一样。在笔者去过的看守所,可以说绝大部分只要附近有房屋,就有法律服务人员的办公场地,如民房、板房。正规律所,大部分将办公场所定在写字楼,但对于刑辩律师来说,看守所往往在郊区等偏远位置,不方便经常往返。生活律师的业务内容决定了其必须经常并随时办理会见,或者去服务中心存钱等。
5,收费低,普遍年轻。
相对于高大上的刑辩律师,生活律师不需要调查取证,不需要开庭辩护,不需要整理、研究案卷材料,提出无罪、罪轻的意见。其从所从事的业务相对较低级,往往费用较低。
时间成本是律师最大的工作成本,生活律师,没有主动权,往往被动的接受家属的安排,并随时准备着进行律师会见,这就要求其要有充分的工作时间。业务较多或收费较高的律师往往浪费时间在法律之外的事情上。收费低并要求工作时间充沛,有律师执业证的多数为刚执业的年轻律师。
生活律师的风险?
生活律师的优势,除了价格与时间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原因在于表现形式上和服务上。
相对于案件的正常把控,人们更容易感觉出看得见的东西,一次律师会见比几天的案卷研究更容易让人觉察。
在生活律师的特点中笔者也所过,刑辩律师不大可能会为了一次无关案件的传话而做一次律师会见;刑辩律师也会拒绝跟案件有关的生活信息的传达。生活律师既然不做案子,生活服务那就要做好,为了体现其服务,对传话内容往往审查较宽松。试想,家属找你传话,这不能说那不能说,那么找生活律师的意义何在?
如果一个经济案件的家属,要卖掉自己家里的车,想要律师去看守所问一下怎么卖。办案律师一般不会传达,因为律师车辆购买时间要核实,是否属于违反所得购买车辆,是否会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满满的风险。。
如果一个伤害案件,家属想要问一下受害人住哪,说是去道歉赔偿。办案律师一般会直接通过办案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因为可能存在妨碍作证等嫌疑。
对于生活律师来说,如果家属找过来要就此事会见,见还是不见,问还是不问?是否要“服务”家属?
生活律师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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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高分电影《辩护人》中的只有高中学历的宋佑硕(宋康昊 饰)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通过司法考试,并在成为法官后很快转行成为一名律师。通过一步一步朝着心中的目标迈进。他依靠赚来的钱让妻儿过上富足的生活。在该电影中有一个桥段:宋佑硕跟人借钱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做起了房产律师。为了招揽生意,小宋不停派发自己的名片,街边发传单,周围的人都耻笑他。
这个情节也很好的对应了现在的生活律师的现状。
至于未来,有人说市场决定,存在即是合理。有人说生活律师严重扰乱了律师行业秩序,应当受到谴责。对此,笔者不做评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律师,
表面光鲜,背后有道不出的辛酸。
不是每个人都是何以琛
大多数人更像《爱情公寓》里的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