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8:39:38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知道,医疗这个行业是非常的赚钱的。因为每个人都会生病,都要去看医生,那就要花一大笔钱。所以就有些不法分子,没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就去营业,这就属于非法行医,是要受法律制裁的。那么,举报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非法行医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网友咨询:父亲因遭受非法行医致死,公安机关已立为刑事案件,为搜集证据,查明死者死因,要进行尸检,都需要什么证据?
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贾霆律师解答:
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贾霆律师解析:
非法行医的种类: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
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的,是明显的非法行医行为。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自己执业注册的专业内从事医疗服务才为合法。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如牙科医生从事妇科诊疗等,按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其所从事的诊疗行为当然就属于非法。另外,使用刚毕业尚未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的人员独立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也属非法行医行为。
4、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某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放射治疗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专业的考试取得特定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这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岗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医学影像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等。无相应医学专业资质证书上岗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就属非法行医行为。
5、未经执业注册或在非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当属非法行医行为。
6、其他情况,执业医师变换执业场所未办理变更注册执业,特别是到无执业主体的场所执业、药店坐堂行医等场所执业,亦属非法行医行为。
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属于定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但在在刑法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对于定罪和“情节严重”的情况做了解释,这是在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具体还可以参照《执业医师法》并结合司法实践。
全国第六届、第八届“优秀刑辨律师",北京霆盛律师事所主任,北京市刑诉委委员。执业二十余年。曾代理过"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作家刘永彪杀人案"、蒋勤勤肖像权案等著名案件,著有《法庭较量》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