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2:07:41来源:法律常识
一、咨询前要预约
这不仅是一个礼节的问题,也不是为了突出对我们职业的尊重,其实本质是为了对咨询的负责。
上面说了,我们的工作安排都是计划好了的,紧张时甚至计划时间到分钟。我们喜欢预约,就是为了更好的规划自己的时间,尤其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能一心一意的听你的倾诉,专心致志地思考并为你分析。
我自己承认材质一般,尤其随着年龄的增加,大脑只能单线程工作,在考虑问题时不能受到干扰,否则无法集中思想。比如,我正与某客户商谈一个股权转让的法律事务,如果有人突然打来电话咨询建设工程的法律问题,除非事情简单,仅用法条就能答复,否则我那个已深陷入在股权转让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院裁判观点以及指导案例中的大脑,会难以调头奔向你所咨询的法律领域。
对于这样的咨询电话,大多数我们会礼貌的告诉你现在不方便,咱们另定时间详谈。如果你还不想挂断电话,并声称“我不耽误你时间,就问你一句话,这个问题现在怎么办?”面对这样的逼问,负责任的会说“这个问题较为复杂,我还需要了解很多情况,但现在不巧有事,我们还是换个时间详谈吧。”不负责任的也许就应付两句,可是你一旦真的把这种应付的言辞奉为圭臬,难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因为你的做法就决定了你对自己的事情不负责任,也难怪律师的随意。(不客气说一句,这种电话咨询多为亲朋古旧介绍,大多难以收费。不过既然想白piao,就要承担白piao后果。)
其实上面所说的情况我也很少见遇见,绝大多数的人会客气的说“您何时方便?到时我再打电话或面谈。”
总之,预约时间是高效咨询的前提,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