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5:45:22来源:法律常识
7月1日,灯塔市人民法院“线上”公开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此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灯塔地区首例起诉并开庭审理的涉养老诈骗案件。本次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被害人等1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张某因做矿产生意失败赔钱后,为快速回笼资金以填补做生意的损失空缺,便与被害人王某聊天,谎称自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让王某找愿意办理养老保险的客户。王某因听说张某曾给人办理过养老保险,且想自己从中赚取提成费,因此相信张某。
随即王某便通过中间人找到35名想办理养老保险的被害人,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给张某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共计212.6万元以及社保卡片费4250元。后被告人张某因看被害人王某催办社保业务繁忙,为延缓时限,又谎称可以办理贷款业务,但需先收取贷款额1%的征信包装费和律师签约费,王某以及8名被害人又先后向张某转账17.004万元。
开庭中,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随着该案的开庭审理,吹响了灯塔法院集中力量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的号角。下一步,灯塔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当前,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本案被告人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的诈骗犯罪,广大老年人群体应保持警惕之心,不要轻信他人,不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交予他人,在涉及钱财问题时,应及时与儿女、亲属沟通商议,避免因自行决定而遭受财产损失。如遇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收集、固定证据材料,广大群众也应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养老诈骗陷阱。
来源:辽阳长安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