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16:56:32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沧州中院全面推行委托律师调解工作机制。经与市司法局协商,共同选任了20名业务突出、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调解员,律师调解工作迅速开展。在工作运行初期,在中院调解团队和律师调解员的密切配合下,实现纠纷调解“开门红”。
中院调解团队在征询当事人同意调解后,通过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分别委派给20名律师调解员,其中海岳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调解员刘建二仅用七天时间率先成功化解一起保险纠纷,本案的调解分案、调解过程、调解结束、提请出具调解书、调解结案均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站式完成。
律师调解员刘建二在调解平台确认接收调解案件后,迅速查阅案件资料了解案情,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并积极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调解意见。被上诉方明确表示对上诉方(某保险公司)不满,指出其在原审中曾以管辖异议拖延诉讼,判决后没有新的证据又通过上诉拖延时间,故同意调解但对赔偿数额坚决不予让步,律师调解员抓住被上诉方急于拿到赔偿款的心理,对被上诉人进行了法律程序的释明。同时,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和经验,对案件损失数额进行合理计算并与原审判决数额比对,在了解上诉方(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后,向保险公司告知可能出现的二审裁判结果,与上诉方(保险公司)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律师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后将该案提请中院调解团队申请出具调解书,调解团队接到申请后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制作完成调解书予以结案,实现了本案的案结事了。
来源: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