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0:05:59来源:法律常识
本期作者: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 吕灵兮
出售拍黄瓜被罚五千、出售自制梅菜扣肉被处罚五万……
近年来,像这样的案件不在少数。
食品经营无小事,若不重视食品的生产经营合规,不仅容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甚至还可能“入刑”。
那么,食品生产经营者可能面临哪些刑事法律风险?
第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或者已经造成了前述后果的,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第三、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判到十年。
第四、如果没有生产许可证,某些情形下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触犯上述罪名,最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要面临巨额的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之大事,如果您的家人和朋友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及早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
如果您遇到了任何刑事问题,欢迎在下方留言或私信咨询,有问必答。
作者简介:
庭立方,是一家覆盖全国的刑事律师平台。庭立方严选律师和团队,对律师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统一监督,按严选标准对律师进行认证评级,让律师的专业经得起检验。
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四川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只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律所,由全国知名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