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6:21:44来源:法律常识
华声在线4月27日讯(记者 余茜 谢龙彪)“您孩子这么漂亮,很有童星潜质,我们有免费试镜,带孩子来试试吧!”
被星探发掘、包装培养、参加知名电视台节目录制、走秀……不少家长以为以此可以搭上“造星”快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不料现实远没有理想丰满,《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记者调查发现,长沙某些“造星公司”合同设计模糊、退费条款严苛。
打造下一个“易烊千玺”,远没有家长想的那么简单!
被“星探”看中 家长当场签约
向女士是一名二孩妈妈。去年6月,向女士在溜娃时,被自称是“童星星探”的工作人员搭讪,对方直夸小孩有潜质,热情邀约向女士参加免费试镜,还说可帮忙上电视。
7月初,向女士抱着试试的心态,带着孩子来到湖南童星梦工厂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星梦工厂)。简单面试后,工作人员表示,“小孩才艺不够成熟,需先包装培养,建议签约进行培训包装,到时候可参与节目录制、走秀等。”
“他们一再强调,名额有限,现在不签就错过机会了。”担心错过机会的向女士当即与童星梦工厂签了2年合同,支付了18800元,双方口头约定每周上一次培训课程。
想解约没那么简单 合同约定概不退费
几天后,向女士带孩子来上课,却发现课程只是简单的练习模特步,十来个基础不一的孩子学着同样的课程,在与其他家长闲聊时,她得知进复赛、上节目等需另外交钱。
(向女士提供的合同。投诉人 供图)
向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被告知合同约定“违约概不退费”。
“合同上写的是推广服务费,实际上却是培训、练习”,向女士认为,孩子从未享受任何推广服务,所交纳的推广费理应被退回。
家长陶先生也反映,“去年5月,花费了10800元与童星梦工厂公司签约后,孩子一次课也没上,因特殊原因后期也无法学习,提出退费申请,被告知按合同约定无法退费,只能帮助转让名额。”在栏目记者介入下,童星梦工厂扣除30%违约金,退还陶先生7000余元。
多位试图参与“造星”又中途退出的家长向记者抱怨:孩子除了参与公司组织的排练,被推荐到电视台的机会寥寥,“造星公司”条款不明晰,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甚是苛刻。
记者查阅家长提供的协议发现,他们所签的都是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内容对具体培养计划、指导情况、效果等均未详细说明。仅约定“因乙方原因违约,费用不予退回”。
律师:以违约为由不退费不合法 余款应退还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周霞律师认为,家长(消费者)与童星梦工厂构成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对于受托方公司已经完成的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因解除委托
合同造成受托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公司以向女士解除合同违约为由,费用全额不退不合法。”周霞补充道,若公司已完成宣传照拍摄、课程培训等,公司有权收取该项费用,剩余款项,应予以退还。
童星梦工厂迟迟未回应 已与当事人协商退款
4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童星梦工厂,发现无人办公。22日,记者再次来到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记者留下联系方式也未接到回电。期间,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负责人唐先生,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4月15日,童星梦工厂大门紧闭。 记者拍摄)
截止记者发稿前,向女士告诉记者,双方已签订退款协议,约定扣除30%违约金,目前已支付5000元。剩余款项仍未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