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0:50:0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宁国市法院通过跨域立案化解了当事人起诉难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当事人好评。
原告徐某是安徽省宁国人,2020年下半年,其因合作协议与辽宁某直播公司发生纠纷,导致财产损失,一年多内,徐某多次与该公司协商均未果,遂选择起诉维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因被告远在辽宁,前期经济损失已让徐某陷入困境,往返辽宁成本太高,加上疫情原因,出行不便,徐某一时陷入两难,遂向宁国市法院求助。
了解这一情况后,宁国市法院建议徐某通过跨域立案的方式来解决,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微法院”小程序联系到了被告所在地法院的负责同志,告知徐某案件的相关情况。鉴于该案需要保全,而两家法院在保全程序上有差别,为保证程序规范,工作人员多次与被告所在地法院沟通协商,最终顺利帮助徐某将起诉、保全等案件材料上传至网上,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日前,徐某委托代理律师向宁国市法院反馈,上述案件立案后已成功保全,徐某对宁国市法院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表示感谢,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