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8:14:53来源:法律常识
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现在的老年人退休生活可忙碌了,既要开展丰富的业余生活,还要帮儿女带孩子。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如今的社会生活压力这么大,年轻人都要朝九晚五地忙着挣钱,雇保姆看孩子的话,不仅花销大,还不放心,如果父母精力够用,也乐意帮忙,让他们来“带娃”,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我们通常意义上,会认为老年人带孩子,这属于分担家庭义务,并不属于一份正式的工作,于是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老年人在交通事故中意外受伤,耽误了看孩子,能否申请“误工费”呢?咱们不妨来看看近日发生的一桩案件,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基本案情】
马大娘已经退休好几年了,如今的工作就是在家看孙女。某日,她在小区里带孙女遛弯时,一位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意外将其撞到。据马大娘回忆,当时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外卖小哥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马大娘推婴儿车由南向北步行,二人方向是一致的,但可能因为当时路上人多车多,路又窄又挤,外卖小哥没控制住车速,不小心碰到了马大娘,造成了马大娘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外卖小哥负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故马大娘将外卖小哥、配送服务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27834元。
【法院审理】
在庭审中,外卖小哥辩称:事发时自己正在给某平台送外卖,因为周边都是汽车,道路较窄导致事故发生,公司为其投保了保险,故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配送服务公司辩称,事发时外卖小哥确实是在为公司送外卖,公司也已经投保,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范围的,公司同意赔偿。
保险公司辩称,外卖小哥所在公司为他投保的是雇主责任险,但本案为侵权责任纠纷,将保险公司作为本案被告于法无据,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听完三方的陈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案中外卖小哥应负全部责任。
此外,经诊断,马大娘软组织损伤,跖骨骨折,医生建议全休三个月,下肢支具固定、不负重。
外卖小哥的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中包含4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马大娘虽未提供误工损失证明,但其提交的证据可以证实其事发前负责照看一岁多的小孙女,这种家务劳动的价值应当得到尊重,并在遭受侵权损害时得到适当补偿,其主张的损失期限适当,但标准过高,对误工费的金额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马大娘误工费1350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律师分析】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本案中,最大的争议在于“误工费”的赔偿,被告方认为已经退休,并没有固定工作,其关于“误工费”的索赔并不合情理。但马大娘一方却认为,自己虽然退休了,但如今的本职工作就是专心照顾好一岁大的孙女,现在自己生病了,孙女就没人照顾了,这确实耽误了她的正常工作,所以被告方理应赔偿相应的误工费。
我们看到,最后法院也是结合具体情况,认可了马大娘的劳动价值,认为被告方确实需要赔偿其误工费。不过误工费的金额如何确定,这又是本案的另一个焦点问题。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具体到本案中,就误工时间,马大娘经就诊医院诊断,需全休三个月。就收入状况,马大娘系照看小孙女,属从事家务劳动,虽未增加家庭收入,但其付出的劳动为家庭节约了成本,为增加家庭收入做出了贡献,其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的付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在遭受侵权损害时应得到适当补偿。这也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公平原则。最终法院酌定赔偿马大娘误工费13500元。因本案赔偿金额未超出保险理赔范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马大娘赔偿上述费用。
最后,通过本案,我们想提醒各位带娃的老年人,就算仅仅在小区内活动,也一定要千万小心,远离机动车辆,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也要友情提示各位外卖小哥,虽然你们的工作需要争分夺秒,但还是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小区内开车的时候,一定要看好老人和小孩,适当减速慢行,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那时候就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