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8:59:3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武乡县人民检察院与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通力合作,通过异地协作、机要检察专递等方式,安全及时将电子卷宗的光盘送到律师手中,这也是该院的首例协助律师异地阅卷服务。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接到马律师因疫情防控无法阅卷的求助电话后,第一时间告知马律师,让其提出在线阅卷申请,但因该案不符合互联网阅卷相关规定,无法实现在线阅卷。经请示上级院案管部门,武乡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与该律师所在地的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协商制定方案。按照方案,武乡县人民检察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对律师提交的辩护与代理手续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将该案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加密,通过邮政机要邮寄至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再由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转交马律师。通过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马律师及时接到了电子卷宗的光盘,实现了疫情期间在家门口的“异地阅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推出协助律师异地阅卷服务事项的同时,提升理念,创新方式,安排专人负责网上案件查询、互联网阅卷申请、辩护代理等事宜,为律师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武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