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23:37:46来源:法律常识
夫妻结婚的目的,除了寻找港湾依靠外,最为重要的就是繁衍后代。
最近,一名男子因为妻子无法生育而将其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其退还10万彩礼。
4年前,王某与李某经相亲认识,并很快就建立恋爱关系,并决定结婚。
按照当地习俗,王某给付给李某10万彩礼,三金2.4万,以及见面礼3万。
婚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在外出同居的这段日子里,两人对于孕育小孩一事非常着急,但是无奈4年内,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怀上。
传统思想的加持下,王某对李某愈发的怨恨,而李某也因怀不上孩子一事受尽委屈。
就这样,两人的矛盾不断加深,最终,王某不愿再忍受这种生活,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并要求王某返还10万彩礼。
法院受理后对两人进行了调解,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和妻子离婚,向妻子支付4万元家庭共有财产,并放弃要求李某退还10万彩礼的请求。
在本案中,透露出两个法律问题:1、能否以不能生育为由起诉离婚?2、因为结婚多年不能生育,离婚时能否要求退还彩礼?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不予准许。
但是,如果是因为长期不孕,两人产生矛盾并导致感情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关于彩礼返还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3)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当事人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除此之外,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但是由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法院也会酌情返还部分彩礼。结合本案实际,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居四年,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不符合法定彩礼返还情形,因此,李某不用返还。
其实近年来关于生育权起诉离婚的消息也不在少数,以前就要因为丈夫不愿生育,妻子起诉离婚的消息。对于这种事情,律师只想说:婚前体检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