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2:55:3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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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是病人与医生,作为委托人只有给了‘医生’足够的信任尊重,与‘医生’默契配合,才能更好的‘治疗’你的‘疾病’。所以,不要做一个让律师头疼的委托人,因为那样无疑是在坑自己。
1自以为是的委托人,往往势成骑虎
这类委托人会略懂些法律皮毛,自认为可以对律师的工作指手画脚或是干脆省下请律师的钱自己披挂上阵,最后往往弄得个进退两难的下场。再想补救,甚至都来不及。
2不尊重律师劳动成果,被消极怠工
有些委托人会觉得花钱就是大爷,视聘请的律师为小工,颐指气使。却不知其实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医生’只有得到了应有的尊重,才会尽心为‘病人’治疗。
3盲目求胜的委托人,往往识人不清
这类委托人在寻找律师时,最喜欢找敢打包票的律师。但他们却忘了一件案子能否打赢,是由证据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而真正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是从不会轻易拍胸脯,作保证的。
4只做‘甩手掌柜’,往往事倍功半
这类懒惰的委托人,会觉得有律师就是万事无忧,甚至连调查取证都不愿配合。殊不知,律师不是案件当事人,找不到‘症结’所在,怎么可能打赢官司。
5不愿说实话,往往让律师措手不及
有些委托人对自己选择的律师不能完全信任,叙述案情只捡对自己有利的说。却不知这样会造成律师思路跑偏,进退无据,最后会被质证的哑口无言。
6只求省钱,往往因小失大
这类委托人找律师如同买菜,讨价还价如同主妇,却不知其实律师行业的收费标准是有规定的,随意降低价格是要担责的。个别敢于降低收费,恶性竞争的律师其服务质量也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