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3:24:32来源:法律常识
小美是个网红,她的自媒体账号拥有几百万粉丝。为了提高自己的账号的变现能力,小美不断寻找高利润的商品进行带货。一个偶然的机会,小美发现一款养生茶——绞股蓝茶的利润不错,于是她把这款商品列入自己的带货名单。刚上架第一天,直播来进来一个顾客,一下子买走了50盒,没进行任何沟通,买完就走了。当时还让小美窃喜了一下,觉得自己眼光不错,选中了一个款销量不错的产品。
半个多月后,令小美大为震惊的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了她的仓库,并把她剩余两箱绞股蓝茶扣押了。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半个月前直播带货的绞股蓝茶,被人投诉了,绞股蓝属于中药材,作为普通食品销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现在已经被立案调查。
再过了没几天,当初买了50盒养生茶的顾客私信她,问她愿不愿意加个微信沟通一下。小美当时正是热锅上是蚂蚁,急得团团转。如她所料,正是这个顾客投诉了她。加了微信后,顾客告诉她,只要给50000块钱就可以私了,否则就等着被罚10万块钱。
小美的性格一向刚烈,拒不屈服,直接拒绝私了。她一直认为自己只不过卖个养生茶而已,完全是正规产品,没有违法。
不到一个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了。决定书说绞股蓝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并收录于《中国药典》属于药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绞股蓝不得用作普通食品的原料。违反者最少可处以罚款10万元。因此,没收小美的剩余的绞股蓝茶,并罚款10万元。
小美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她一直认为自己没错,卖的是正规的养生茶,根本不是保健品或药品。于是,她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了作出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法院撤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拥有对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职权。对小美的处罚属于该部门职权范围。小美的行为确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因此,法院驳回了小美要求撤销处罚的请求。
2009年,《食品安全法》刚出台时,食品行业曾经一度被很多人盯上,纷纷知假买假,要求“退一赔十”。10多年过去了,食品行业比当初规范了很多,不再有那么多“退一赔十”的机会了。今天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主要集中在食品与药品的中间模糊地带。上文中小美带货的绞股蓝养生茶就是其中之一。我们来分析一下,主播小美到底有没有违法,该不该被罚10万块,我们应当吸取是教训?
2002年,当时的卫生部出过一个文件,文件里提到绞股蓝是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2009年,卫生部又出台了一个文件,文件说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料。如果要作为原料,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才能生产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主播小美的行为属于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货物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货物价值超过1万元的,按货值的15-30倍罚款。
这样分析下来,按照法律,小美确实应该被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