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4:57:59来源:法律常识
4月13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和罗湖区司法局联合发布《深圳市罗湖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罗湖区正式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范围,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可从原来的约33.33%提高到100%,将让更多的被告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权利。
律师辩护是保障刑事犯罪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未成年等四类情形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是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而推出的创新举措。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全国开展此项试点,广东省是试点的8个省份之一。
《实施细则》提出,所有刑事案件应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包括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三种类型。
除了被告人自行委托律师辩护之外,法律援助突出公益性的特点,即无偿向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被告人不用向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支付任何费用,减轻了被告人负担。
此外,该措施可以调动律师参与刑案辩护工作的积极性。《实施细则》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财政部门根据律师承办刑事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服务质量、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开展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推荐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公开选拔为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建立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激励机制。
【记者】陈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