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20:49:55来源:法律常识
企业/公司与律师/律所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哪一方更占据甲方优势?
我们知道在合同起草过程中,为了简化方便,会以甲方、乙方替代合同签约主体来表述合同条款。虽然甲乙双方的合同地位平等,都要遵守合同条款,违反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等于商业地位是平等的,在交易中居于强势地位、享有更大议价能力的一方通常作为甲方(出于客户尊重,服务合同也会将付款方编作甲方)。为了更有利于自身利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会争取合同起草权(或提供格式合同),通过合同的结构安排、权利义务设计、付费条款来埋入对己方有利的精心设计。回到法律服务的话题,企业通过律师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律师从企业获得律师费作为回报,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公司企业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作为专业性强的合同,通常也是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模板为基础,双方协商修改,客户方通常为甲方。那么问题来了,企业一方,是否真的享有甲方的强势(主导)地位?
正视不同案件中,公司与律师间处于不同的商务地位和利益关系。
基于律师行业传统和职业道德所赋予的崇高性,不能将律师(律所)完全等同于商人(公司),但毕竟是靠“技艺”谋生,在履约(服务)过程中需要有投入,也就是律师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既然有投入就要考虑产出。用同样的时间输出换取更大价值的利益输入,这点也无可厚非。对应到不同金额、不同难度、不同收费的服务项目(案件)时,律师就要有所权衡(选择)。因此,并不是所有案件,客户愿意付费,就一定能找到承接律师。案件有大有小、有难有易。站在律师与公司的不同角度,会对一个案件的“价值”有不同的理解,也会有不同的“价值收获”。只有认可在不同案件中,律师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差异,才能更好地思考:公司企业在与律师(律所)的合作过程中,如何委聘(选择)律师,如何实现(保障)公司方利益的最大化。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有很多,以下我将以最常见的民事案件诉讼委托这一服务领域展开分析:
案件特性
律师费都是以诉讼标的为基数计算。诉讼金额高,律师费自然就高。争议金额数百万乃至千万以上的案件绝对属于律师眼中的优质案件
对律师方而言
【属于律师行业内激烈竞争的案件类型】不论案件的难易程度如何,都是很好的案源,即便是采用普通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也能争取到不错的前期律师费。
对公司方而言
不愁为案件找不到代理律师,公司拥有更大的选择权,基于收费报价和专业能力等综合因素评估选择。如果案件的争议管辖地在三四线城市,律师对当地社会关系资源的掌握很重要。如果案件涉及较为专业的特殊领域,律师本身的技术背景和过往办案经验特别重要。如果案件较为常规且容易达到诉讼目的,则更看重律师的报价和服务态度(效率)。以及其它案件的其它考虑。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公司方拥有主导权,可以表现强势。
案件特性
标的额不高不低的普通诉讼案件。或者金额较高但败诉风险更高且客户选择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的案件。
对律师方而言
【属于看条件的选择性案件类型】通过开庭地点(次数)、复杂程度( 证据材料)、案件走向来预估工作量和胜算概率,从而进行合理报价。如果是收益不高且耗时耗力、甚至于败诉会影响后续合作的案件,在条件不够优厚时, 可以放弃。
对公司方而言
作为诉讼业务所涉及的的常规案件,在合同进行合作谈判的博弈过程,公司方偏主动,但也不能对律师提太高要求。同等条件下,通常会选择经常合作的律师,但笔者更建议选择新的律师,即容易获得价格优惠(建立未来长期合作的预期)又便于通过案件测试(比较)律师服务,为法律服务供应库增添选项。尤其在地区公司所在地发生的案件更应该通过案件多建立与当地律师的合作,再通过律师建立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通道。
案件特性
以被告角色被动强行拉入诉讼中,无论金额大小,对公司而言显然都不是好事。
对律师方而言
【属于律师有所顾虑的案件】 代理被告案件通常会有四点顾虑:(1)合同纠纷里,通常原告具备一定证据优势,才有把握发起诉讼,而被告方能否取得有利证据,代理工作开展前有很大不确定性,影响对案件的判断(改变客户心理预期)。(2)代理原告作为攻方:打官司之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双方容易根据判决胜诉金额计算(协商)律师费,即便采用风险代理模式的高比例收费,客户方也容易接受。而被告作为守方:目的是尽量少付出,即便完全胜诉也要支付己方律师费为代价,在不反诉的情况下,无论付多少律师费,都属于成本。(3)当客户只注重结果,不关注过程的时候,即便律师很努力应诉,也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如果胜诉赚不到多少律师费,败诉反而引发客户不满,丧失对未来优质案件的合作机会,属于得不偿失。(4)应诉目的如果是减少赔付金额或拖延时间,即便客户能接受(满意),也无形增加代理律师的败诉率。
对公司方而言
做被告比做原告更难选择代理律师,因为既要考虑结果,还要考虑成本。到底是成本为先(严格的支出上限),还是结果为先(放宽收费,以扩大对优质律师的选择范围),需要先行决策。如果预测案件是必然败诉,只是减损的情况下,主动和解也是必要选项。但如果案件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做律师费预算的时候则更为困难。被告一方也可以采用风险代理的收费模式,若以减损额为基数计算后期律师费,更要合理设计收费方案(后续笔者会单独撰写文章对此部分陈述建议)。涉及被诉案件,常法会通过日常咨询事务而近水楼台先得月,也会因担心案件败诉而影响合作关系。但如果与公司决策层较为熟稔或关系紧密,掌握更多话语权(不需要通过内部员工转述汇报案件),即便结果不佳,律师也有一百种解释方案。对败诉所产生的业务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代理被告案件时就会比其他律师同行更主动(报价更大胆)。
案件特性
劳动争议案件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劳资纠纷不断。
对律师而言
【属于律师不愿意接的案件】劳动案件几乎很难找到大律师承接。原因有三:(1)国家法律法规偏重于保护劳动者利益以及审判者对保护弱势群体的倾向性,导致劳动案件普遍比较难打,代理资方的败诉概率高。(2) 劳动案件诉讼标的额都不高,进而律师的案件收费也不会高。(3)即便应对团体诉讼的律师收费 总体高些,但多个案件合并审理后,为应对多名劳动者的不同诉求,诉讼(和解)工作 更为繁琐。大律师往往会安排身边的年轻律师去“锻炼”。
对公司而言
不能完全以当下案件的诉讼标的来衡量风险,通过若案件败诉的不利后果对后续管理(其他员工)产生的示范效应来评估案件的重要程度。重大案件应尽力委托资深律师处理,追求好的结果;有抗辩空间的案件直接委托责任心强的年轻律师(不建议通过资深大律师转包);败诉率较高的一般性劳动案件,可选择庭前和解或者为节省律师费,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撰写答辩观点、指引证据收集)派员工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协助处理顾问单位的劳动纠纷应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法律顾问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案件特性
这种类型的案件,诉讼标的在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之间)
对律师而言
【属于求律师接手的案件】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与案件的诉讼标的不完全成正比。笔者在处理诉讼标的大的案件时经常感觉比处理一些诉讼标的额小的案件更容易(省力)。因为律师费的多少与诉讼标的额紧密相连,而案件标的额小又不等同于案件简单+省力,所以律师会非常挑剔。
对公司而言
案件标的小并不等同于不重要,要评估单个案件败诉可能引发后续经营风险。(引发团体诉讼)如果就单独小金额诉讼案件,咨询愿意承办的律师并不容易,更不要谈什么比价。往往只能在经常合作的律师之中选择,而且不得不接受律师的高报价(律师费在诉讼金额中的占比很高),为这类案件选择律师,公司方处于弱势地位。
律师的投入成本是自己的时间, 公司客户(哪怕是大型企业)并不必然居于甲方地位:
1、 大案件是如何选择律师的问题,小额、困难和做被告的案件是如何找到律师问题。肉多的案件:律师争着抢,鱼刺案件和骨头案件却找不到律师,而后者往往量多、零散、费事,难度和诉讼成本占比更高。
2、因为律师会对客户有选择、有偏重、有期待。案源多和付费高的公司是律师眼中的优质客户,这是公司处理与合作律师利益关系的关键(筹码)。每年案件数量较多、律师费支出高的公司应当获得更高的议价权及不区分个案、建立持久的合同甲方主导权。
3、案件较多、律师费支出高的公司该如何获得更高的议价权和选择权?需要建立统筹资源(案件)的能力并有内部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尤其结合案件特点所做的收费方案设计)。公司与律师之间:跳出个案个谈,而是经常性的考虑整体的利益合作。例如鸡肋案件单独处理时,公司议价能力弱,而与大鱼大肉关联在一起谈就容易解决多了,成本可控、质量上升。
以上内容就是笔者基于多年律师及法务工作经验,对公司企业如何选择律师的粗浅思考,感谢您的阅读。您的关注与评论!是我持续更新的唯一动力。(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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