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23:32:47来源:法律常识
● “不分白天黑夜地打,不接电话还通过微信加我,真是烦得要死。”
——合肥市民韦女士
● “对装修公司、房产中介等机构而言,业主个人信息是十分重要的资源。”
——某房产中介人士
个人信息遭贩卖 业主频频被骚扰
营销电话的轮番骚扰,让合肥市民韦女士烦恼不已。因韦女士购买的商品房即将交付,她每天都要接到几家装修公司的电话,询问啥时装修。其实,自从韦女士签过购房合同后,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没停过,只不过房子最近要交付,联系业务的电话明显增多了。“不分白天黑夜地打,不接电话还通过微信加我,真是烦得要死。”
心烦的同时,韦女士对个人信息遭泄露也很气愤。她告诉记者,被骚扰的不止她一人,业主群里很多人都在说这个事。“大家猜测是开发商把业主信息卖给了装修公司,不然他们不会对我们的信息掌握那么清楚,除了手机号、姓名,连房子在哪个单元都知道。”
业主信息何以被众多业务人员掌握,不得不提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对装修公司、房产中介等机构而言,业主个人信息是十分重要的资源。”一位房产中介人士向记者透漏,有了业主个人信息,他们就能一个一个打电话去联系业务,而不用派人逐门住户地去“扫楼”。“他们通常是向开发商或物业购买信息,随后还能相互多次转卖。”
近日,肥西县的李某某因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据肥西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某是肥西县某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理,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掌握合肥多个区县的小区业主信息,便以较低价格买入了部分小区业主信息。有了这些信息,方便了李某某电话“扫楼”。与此同时,他还把这些信息加价卖给其他房产中介和装修公司,以此牟利。
肥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李某某的犯罪行为,及时将其抓获,并深挖出上下线6名作案人员,查获合肥本地居民小区公民个人信息120余万条。从查获的公民个人信息看,有物业、房产等多个渠道流出的原始文件,包括业主姓名、身份证号、房屋住址等。“要是诈骗团伙掌握了这些信息,可能还会让业主遭遇精准诈骗的危险。”肥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康警官介绍,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是许多下游犯罪的源头,必须要严厉打击,才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 “我知道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的,但那一瞬间被利益蒙蔽了双眼。”
——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人员刘某某
● “盗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被成批量售出,第一次流出的个人信息价格最高,能够掌握一手资源的人可以借此牟取暴利。”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民警王警官
非法交易成链条 疯狂盗卖获暴利
记者调查发现,装修公司、房产中介等机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是为了更好地招揽业务,在买卖个人信息的链条上只能算是“二道贩子”。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工作之便铤而走险,干起贩卖个人信息的“副业”,才是链条的源头。尤其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下,不同部门、企业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成为常态,给不法分子盗取个人信息提供了可乘之机。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今年便抓获了一名监守自盗的个人信息买卖贩子。据该局网安民警介绍,今年4月,开网店的王先生来分局报案,称自己网店后台买家收货地址被人恶意篡改,造成多个买家的包裹丢失,损失近万元。民警询问得知,为经营好网店,王某曾在网上联系了一名专业网店运维人员,对方称可以让王某的店铺受到更多买家关注。于是,王某便把自己店铺的账号密码交给该运维人员。
根据线索,办案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并很快将其抓获。审讯中,刘某某坦言,自己对电商比较精通,平时经常向网店店主提供相关咨询和代管服务,收入不差。后来,看到有人高价收购网店买家的个人信息,经不住利诱,便动了歪念,将手上2800人的购物信息卖给了下线买家。“我知道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的,但那一瞬间被利益蒙蔽了双眼。”
“盗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被成批量售出,第一次流出的个人信息价格最高,能够掌握一手资源的人可以借此牟取暴利。”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民警王警官告诉记者,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一般会将其分门别类进行一番加工,再将其出售给不同买家。一次非法获取,能够做到多次买卖。
正是发现其中“商机”巨大,原是快递员的陈某才决定辞职干起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营生。辞职后,陈某回到老家招募了几名熟人,让他们到不同的快递公司应聘,成为潜伏其中的内鬼。送件之余,这些“卧底”快递员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快递单上的用户信息,再发给陈某,陈某将汇总来的信息再卖给下线。前不久,陈某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抓获。
● “近两年的案件数量、规模都下降不少。”
——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
● “有必要修改现行法律规定,提高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成本,才能震慑不法分子。”
——北京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兰钟
重拳出击零容忍 规制措施待升级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近年来相关部门实施了多轮打击。我省公安机关连续多年展开“净网”专项行动,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露头就打。仅今年的“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省公安厅就侦破侵犯公民案件159起,抓获嫌疑人430多名。
“经过严厉整治,近年来不法分子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有所收敛,与以往相比,近两年的案件数量、规模都下降不少。”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也给监管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相比传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当前不法分子的技术能力更强,作案手段更具隐蔽性,给我们办案造成一定难度。”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就破获一起利用黑客技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上交易的案件。据办案的高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本是一名高中毕业生,平时对信息技术比较感兴趣。去年,刘某某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一家网贷平台后台数据库,获取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随后,刘某某将这些个人信息在网上出售,获利9万余元。
此外,监管上职能分散也让相关治理工作难以形成最大合力。目前,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涉及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通信等多个部门,不同部门如何有效协同,是形成监管合力的关键。“应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最起码要让大家知道个人信息被泄露贩卖后,能向谁投诉维权。”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讲师代宝建议。
“违法成本过低,是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屡禁不绝的一大因素。”北京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兰钟介绍,现实中很多随意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因为达不到量刑标准,难以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刑罚。有必要修改现行法律规定,提高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成本,以震慑不法分子。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