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0:48:33来源:法律常识
2020疫情以来,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很多企业货款也开始拖欠了。有要求减少20%的货款的,有提出质量问题赖帐的。有欠100万货款,提出每月只付5000元,20年付完的。有熟人之间不签供销合同,下单全部靠电话,但送货时,仓库人员经常变更,不承认收到货物的。有企业设立两个公司,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另外一家公司注册资金50万,利用50万公司签订合同,后面50万公司破产的。有人直接玩消失的。但我写的这家企业,赖出了新高度,赖出了新水平,故特意把这个案例写出来,也给广大厂商提个醒,遇到此类企业,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不要让自己血汗钱打了水漂。
事情发生在2021年1-5月左右,位于深圳A公司为位于佛山区B公司加工货物。B公司累计拖欠A公司货款27万元。两家企业合作方式主要是通过电话,微信下单。A公司加工好货物后让货拉拉或者自己公司司机送到佛山B公司的工厂,工厂仓管验收无误后在送货单上面签字。但现在B公司现在已经拖欠A公司货款5个多月(帐期30天)。现在B公司老板(实控人)说A公司货物质量不合格和侵犯B公司商业秘密,要求扣款20%,说A公司就是请律师或者找催收,也要花那么多钱。 A公司老板王某想想以后也要继续做生意,对哦,吃个哑巴亏算了。就叫B公司老板付钱,但等啊,等啊,等到了11月,眼看都差不多过年了,钱还一分钱没有要回来。没有办法,找何勋律师起诉。
起诉,加工合同最重要的的便是证据,但小厂的订单,一般是通过人际关系获得。比喻以前认识的哥们,在另外一个工厂任职。或者,同行业的朋友介绍,熟人之间的介绍,一般没有那么正规,往往没有签书面的合同。发货,订单、付款一般是通过微信群来联系,转达。本案也是没有什么证据,唯一证据便是送货单,但货物有的是通过货拉拉司机送的,有的签收有的没有签收,所有送货单只有人员签名没有公章。并且上一张送货单签收人是张三,下一张送货单签收人便是李四。有的签名是草签,三个字看起来就像一个波浪线,以何律师的水平,根本看不出名字是张三还是李四?如果这些人是真实存在的,人员社保不知道究竟买没买?只有到时候请法官出具调查令查询了。
再看聊天记录证据,是群聊的,人员名字大多是花名,如逍遥子,蜀山剑侠,甚至有用字母ZZSY,BBY99,SYY13510968507命名的。并且聊天的手机有些聊天记录因为手机内存原因,删除了图片。好在当时留了个心眼,在台式机电脑上面同步了聊天记录。这种情况,必须要去做公证了。因为开庭,法院安检是不会让你带台式机电脑进去的。经过公证的证据,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具备证据三性(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在这里说下公证的要求,名字要改为正规的名字如B公司财务张三。如果不知道被告公司人员真实姓名的,要通过联系给你订单的人查明。一般给订单的人,往往是朋友,不会害你。但支付货款的,往往是老板决定,他耍不耍赖?只有出了事才知道其真实的面目。第二,字体要调大些,有些在手机上看到字体是可以,是因为手机具有自动缩放功能,可以自动放大,缩小,但打印出来,像小蚂蚁一样黑乎乎的一团。法官很多是40-50岁的大叔,本来是老花眼,你还要去考验他的耐心……
没有盖章和签字的证据很危险,但有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货拉拉送货记录,就已经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了,可以起诉。但起诉前,必须查封,否则官司赢了,输了执行。立案,查封,等待漫长的开庭。
但可以顺利开庭了吗?不会的,老赖的手段,可能一般正常的人都无法想象。老赖第一步便是管辖权异议之诉。诸位,不要小看这个管辖权异议,第一可以拖时间,第二,是在原告所在地深圳法院开庭,还是在被告所在地佛山开庭,交通费和住宿费也要钱。但最关键的是疫情,动不动隔离14天,最担心的是,深圳疫情,开庭的时候如果佛山把路封了怎么办?第三,是诉讼利益,在被告所在地方,怕有什么关系,很多地方,税收利益及人事关系上的盘根错节,如网上坑爹的货,他们家的关系就盘根错节。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企鹅。企鹅为什么叫南山必胜客?一方面是企鹅从红圈所中高薪挖来的人才和自己培养的人才,另一半则是离职的法官和检察官,这是非常恐怖的配置,要能力有能力,要关系有关系,顺便还有点钞能力。另一方面,企鹅发展时期经常当被告,不断的被动防守,挨了十年揍,苦苦修炼内功。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可以说最强法务团队名副其实!但是,他们和奇瑞QQ对阵时,官司在北京打,结果出来,毛都被拔光了……
管辖权异议之诉一审、二审好不容易打赢,但没有想到,老赖马上提出反诉。老赖的反诉请求,第一,只欠原告10万元,没有欠27万元。第二,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被告损失8万块钱,第三,原告侵犯被告的商业秘密,要赔偿被告32万元,何律师感觉到一阵阵眩晕,这是啥子案子啊,本来以为接了个肉包子,没有想到最后接到的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不但麻嘴,还带刺,还是个铁做的。但没有办法,当事人的信任,朋友的期盼,自己的江湖名声。正义不但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打官司,俗话说相打无好手,相骂无好口,你打人一拳,需防人一脚。你起诉,就要防备别人反诉。打官司也没有100%的胜率,两个人中间,总要有人输一个。
但是,打官司也有技巧,除开诉讼策略,最重要的是证据组织能力了,在起诉或者反诉时提供的证据决定了你官司的成败。另外就是法庭上面的庭审对抗技巧。但是,证据是最重要的,再说一次,证据是最重要的。本案可以看到反诉的证据,但是,看不到答辩的证据,估计答辩的证据,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才当庭提交,进行证据偷袭。
时间,一步步的过去了,离开庭时间越来越近了。没有想到老赖还做了更恶心的事情。去做了工商变更登记。原来法定代表人换了一个新人,三个股东,变更为两个股东。这下麻烦了,如果对方出资是实缴,可能是影响执行的。但前期没有想到,以为只有27万,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就可以了,没有封掉对方的股权,但是,你去查封,法官也不一定给你查封,算了,认栽。开庭前三天,何律师推掉一切事情 ,开始写代理词和反诉答辩状,准备质证意见。这些事情为什么不前10天做呢?因为提前10天,好多事你已经忘记了。开庭前三天开始,是非常合适的时间,时间上不容易遗忘,如果有其他的事情,还可以缓冲一天。特别是开庭前一天,是非常非常关键,不但要做好自己的开庭准备,还要叫委托人准备证件,做核酸,准备证据原件,庭审意见辅导。下午还买了2瓶红牛,准备晚上再把案件所有情况复盘一遍。
开庭,对方果然不承认送货单上面人员是其员工。说他们公司签名的只有10万。这一点,我们早有准备,因为我们在聊天记录中,在6月份发了个催款表,上面列明了每个月多少钱,一共27万。对方法定代表人罗某说,知道,我找老板催下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对外是代表公司,做出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况且微信群里面有7-8个人,老赖的老板也在里面,也没有出来反对,这充分说明,对方认可数额。但老赖老板一看不对,又说,法定代表人离职了,他的话不算数,他只能代表他自己,并且公司已经做了工商变更登记。这下好了,终于给了何律师一个攻击的借口,何律师马上说,法官,被告为了逃避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为了逃避债务。请注意,是在起诉后变更的,该欠债行为是在罗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发生的,罗某的行为代表公司的行为,该行为已经固定,不因罗某的离职而免除。并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被告公司,被告公司还没有注销。被告的行为,是非常的不诚信行为。另外,被告公司三个股东,变更为两个股东,该行为已经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被告应该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但被告既未通知原告也没有提前清偿债务。这时候,发现法官眉头皱了一下,知道有戏。果然,法官马上问,那个罗某是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吗?是什么时候走的?书记员,记录。在铁的证据面前,老赖终于完败,第一回合,完胜,我方27万的诉求,完全实现了目标,而对方10万的反诉请求,失败。
第二个问题,是被告反诉我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要求我方赔偿被告损失8万块钱。这个问题,被告方举证说他的合作公司因为货物加工问题,扣款了他8万块,并出示另外一家公司的扣除证明。这个问题,也是不成立,我方马上反驳,被告方的证据关联性我方不予认可,第一,被告提供的证明,没有我方的公司名称,其损失可能是别人造成的。第二,我方提供的产品,是五金加工件,用游标卡尺一量,就知道公差,被告在收货后,按照通常反馈,应该在三天内就反馈了,而不是要等到一个月以后。第三,被告在聊天记录中,说因原告公司货物质量不合格和侵犯B公司商业秘密,要求扣款20%,请问到底是货物质量不合格要扣款20%?还是因为侵犯商业秘密扣款20%?在诉讼中,律师抗辩思维是非常重要的,不但要否定对方的主张,还要引导法官的思维。果然,法官马上敏锐的抓住了这一点,被告:“请明确到底是货物质量问题要扣款20%?还是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要求扣款20%?被告一看,这个质量问题在游标卡尺面前,应该是抵赖不了的,马上说,是侵犯商业秘密要求扣款20%。法官马上说,书记员,记录。第二个反诉请求8万完胜。
庭审差不多到了11.30分,还有半个小时法院马上要下班吃饭了。法庭开始审理第三项反诉请求。由被告举证证明我方给其造成32万元的损失。其实,他们这个理由也是不成立的,我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侵犯其商业秘密。老赖在准备赖帐的时候,故意在电话中设立了引诱式提问,这种提问,不要说是当事人,就是大罗金仙也难防。我方当事人当时也没有意识到对方会赖帐。故在不小心之下,被一步步被引诱录音。并且,在催讨欠款时候,出于尽快收到货款的考虑,还有继续做生意的考虑,认为请律师也要钱,故同意扣款4万元。这个证据非常致命,案件,很多时候,诉讼利益该争取的时候要争气取,该放弃的时候也要放弃,要根据证据情况在庭审中一步步调整诉讼策略,这个反诉根据证据情况,只有往下打金额了。律师马上提出,被告证明我们侵犯其商业秘密,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了损失32万,当时同意扣款4万元,是出于尽快收到货款的考虑,还有请律师也要花钱,客户关系还要继续维护,才同意其扣款的,原告并不是真正侵犯了被告的商业秘密,只是在没有防备情况下,才一步步被引诱。当时被告老板要求扣款20%,也没有32万元。还有被告所称的泄露商业秘密,是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和本案的加工合同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也没有书面的债务抵销协议,故请求法院驳回反诉人的诉讼请求。
庭审到了12.10分,法官安排另外一个庭当事人还在外面等待开庭,法官问,愿不愿意调解,我方为了尽快拿回货款,当然愿意,但被告要求每个月还款5000元,23万,差不多两年了,当然不行。在这种疫情经济下,两年,对方的公司存不存在还是一个问题,如果破产了,一分钱也没有。现在已经查封了对方7万多块,对方基本账户还要交水电费,房租、人员工资等抵冲生产成本,最少可以执行回来一部分。两个月后,法院判决出来,判决老赖公司支付我方23万货款。在这种争议较大的案件情况下,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但是,后来我们又了解到,老赖又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又坑了两个供应商,在这个行业内,基本是名声臭了。现在了解其底细的公司,基本没有人愿意和他们做生意了。就是和他们做生意,除开现款现货。像原来那种先付30%,后面月结30天没有人会同意。这个市场很大,但行业很小,你坑别人的时候,也要想着以后的发展。但是,这个手法,非常恶劣,律师写出来,提醒广大厂商,如遇这种老赖公司及关联公司,在有三个当被告案件的时候,除开现款现结,千万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