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1:00:28来源:法律常识
中问|(四)关于刑事申诉之法院途径的指引
在遭遇错误刑事裁判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方式,要求人民法院再审,纠正错误刑事裁判;也可通过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纠正错误刑事裁判。
我国法律对前述申诉途径的先后顺序并无规定,申诉人可择一进行,但不可同时进行。即如申诉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程序中的,则需待人民法院处理完毕后,不服处理结果的,可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本文将简要介绍通过法院进行刑事申诉的相关情况,旨在引导申诉人正确运用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1. 原案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 原案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 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外人;
4.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 应当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诉?
1. 应当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即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也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
3. 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申诉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三、 是否在任何时候都能向法院提出申诉?
1. 法律对刑事申诉期限并无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刑事申诉的期限作了相应规定,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后以及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受两年申诉期限限制: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四、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 法律对申诉次数并无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将申诉次数限定为两次,即第一次申诉被驳回后,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 与此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形:申诉人提出新的理由,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以及刑事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
五、 申诉所需材料
1. 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 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4.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拒绝补充必要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六、 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形式及时限
1.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听取当事人和原办案单位的意见,也可以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新的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
2.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3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3. 因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3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