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孩子找律师,14岁的孩子找律师可以吗

时间:2023-01-13 14:35:35来源:法律常识

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鲍毓明案,很受关注。


昨天,最高检察院宣布了介入。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但是很多所担心的是,这件事情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句号,鲍毓明案的热度正在降下来。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也有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接手了李星星案。


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叫做: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


而负责这个案子的律师叫做吕孝权。作为为李星星发声律师,他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推动关于家暴和性侵的立法。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今天,我们尤其要说一下千千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郭建梅女士。


当女性在面对不公,试图为另外的女性发声的时候,叫做“姐姐来了”。


“姐姐”不是指血亲意义上的姐姐,而是指每一位为强暴、家暴、性侵等发声的女性。


对于绝大多数的“姐姐”来说,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只能够是做到谴责和发声,在舆论上支持受害者。


而郭建梅女士还有她的团队,几十年如一日地帮助弱势女性。


她才是真正的“姐姐来了”。


1


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这次事件。


4月9日晚,《南风窗》发布了一篇文章:《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这篇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件事情浮出水面的原因非常巧合。2020年初,记者在网上发现有一个女孩子有自杀倾向的言论,就尝试着联系了她。那时候,她正承受着被熟人性侵,以及报警无门的双重折磨。


于是,记者决定帮助星星,将整件事情曝光。


2015年,不满14岁的李星星被母亲带到了鲍毓明那里,认他做了养父。在和星星母亲已经星星接触的半年内,鲍毓明获取了这对母女的信任。他说自己单身,想收养一个孩子,同时自己也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可以抚养这个孩子。


当母亲把星星交给鲍毓明之后,噩梦开始了。


鲍毓明经常给李星星看未成年性题材的片子,2015年12月31日,在李星星年满14岁时候,鲍毓明性侵了她。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而我国《刑法》规定,与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要看女孩是否自愿,如果女孩年满14周岁且自愿,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强奸罪。


细思极恐,鲍毓明很清楚这条法律条文的漏洞。


随后,性侵多次发生,面对这样一个身高1米9,体重将近200斤的“养父,李星星无力反抗。养父还试图给她洗脑,在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掀开她的衣服,叫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妈妈”。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三年多的时间里,李星星多次尝试自杀


在妈妈和姐姐的支持下,自杀未遂的她去往派出所报案,没想到是自己的伤疤再次被揭开。不知道鲍毓明在本地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在获取了明确物证之后,警察不予立案,要么就是撤掉立案。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警察甚至在李星星去报案的时候说,鲍毓明这个人又高又帅挣钱又多,他要是个女的就嫁给他。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派出所不管,而这位1996年就开始当律师,深谙中美两国法律的鲍毓明也站出来回应,自己和星星“不是养父女关系”,“还将追究星星诽谤、人身攻击等法律责任。“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不要被百度百科的精修骗了,他实际上长这样: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化身禽兽的时候长这样: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2


对于李星星母女来说,这似乎是一个死结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善于钻法律空子的禽兽“养父”,冷漠无情的派出所,星星卷入到巨大的社会舆论中,三年多和社会脱节的日日夜夜,她没有办法为自己辩驳。眼看案子很快就要被反转和洗白,她等来了自己的一束光——


有人要为她撑腰了。


她的代理律所的创始人叫郭建梅。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1996年,北京大学毕业的郭建梅决定成为一名公益律师。


她看到了太多没有钱打官司,却求助无门的弱势群体。


在做公益律师的初期,她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


一群女工被老板关在工厂里面,这是一家黑心制衣厂,老板不跟她们签合同,只是让她们没日没夜地工作。


不让她们回家,给她们吃过期方便面,女工病了没人管,生理期也没钱买卫生用品。为了限制她们的出入,老板在工厂门口养了两只大狼狗。女工们无处可逃。


这位找上郭建梅的女工,是偷偷跑出来的,她见着郭建梅,扑通一声就给她跪下了。


郭建梅跟这个案子死磕了足足三年。最后,她给这群被关在河北的女工争取到了她们应得的工资和赔偿金,并且,还给她们了自由。


3


郭建梅也不是回回就能打赢。


她第一次做代理律师的时候,当事人是一位来自江苏徐州的母亲。这位母亲接到消息,自己的儿子意外去世。


但是当她看到自己儿子的尸体,看到那骨折的手指和浑身的淤青,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可能是被打死的。母亲去北京找律师,没想到又被车撞了,手术摘除了她一只眼球。


大巴司机同意赔她3万块钱,这根本就不够装一只义眼。


更可怜的是,这三万块钱也被人偷走了。


这位母亲身无分文,那只眼睛因为感染开始流出脓水,她来到了郭建梅面前。


郭建梅接下了这个案子,她进行了艰难的取证,同时写下了8000字的状词,在一年之后的法庭上,她失败了,没有为她的代理人争取到最后的希望。


法庭的书记员是郭建梅的北大师弟,他不知道郭建梅做这种没钱挣的事情,为这种根本就付不起代理费的人争取什么,辩护什么。


郭建梅说:“这就是我们律师应该做的事情吗?”


4


即使是败诉,却也让郭建梅在这条路上走得更加坚定。


郭建梅1960年3月出生在河南滑县,在老家,她被奶奶的死震撼过。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奶奶43岁,在去卖馍的时候,饿死在路上。奶奶有馍,她明明可以吃上一口,但是却选择了活活饿死,因为害怕被自己的老公毒打:“她又冷又饿,就是不敢吃一口……”奶奶的死让她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后来她教育女儿,在路边遇上要饭的,一定要搁上一块钱。


1979年,郭建梅从河南农村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


1995年,在体制内工作的郭建梅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论坛上,她看到如此多弱势群体妇女的案例,看到有这么多律师在为之奔波,她像是看到了一束阳光,她决定下海。


当时的北大毕业生都流行下海经商,而郭建梅则下海做了一个免费为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群体奔走呼号的律师。


她的丈夫刘震云支持她,说“只要你觉得快乐就去做”。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在最清贫的时候,北大中文系毕业的刘震云给她买了两朵8毛钱的塑料花,还有4个烂梨,就当是给郭建梅过生日了。


2016年,由刘震云剧本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里面那个求助无门的妇女让很多人印象深刻。


而“潘金莲”的原型,就是刘震云根据郭建梅代理过的一个案子改编的。有人问郭建梅觉得这个剧本怎么样,女主人公太惨了,现实生活中这么惨的人,会真实存在吗?


郭建梅说,很惨烈,但是还不及原型惨烈。


5


做公益律师15年,郭建梅见过的惨烈太多太多了。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她见过一个农村妇女怀孕了,拒绝了丈夫过夫妻生活的要求,她老公咔碴就拿改锥剜掉了她的眼睛……眼珠子掉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到;


她见过为每天两毛盐钱而发愁的家庭;


见过怀胎九月子宫脱垂,拿一根绳子勒着肚子就去田间干活的女人。


所以她懂得女性的不容易。


她为农村女性维权,哪怕是受到威胁,也要帮助女性要回国家的补偿款:

我前一段去了我老家河南。周口淮阳有一个湖,近两万亩,特别漂亮,荷花美得不得了,那个地方要开发旅游区。结果,他们发的这些(补偿)钱,村民男的给了,但是女的不给,层层截留。我去代理这个案子,天天受的威胁挺多的。


近些年来,很多社会热点事件都有郭建梅还有她的团队的身影。


大家还记得前几年沸沸扬扬的“红黄蓝”事件吗?郭建梅的千千律师事务所也参与了其中。


6


有人问郭建梅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北大毕业,高薪作家的妻子,她不必把自己逼的这么苦。吕孝权律师在她的律所里工作了十几年,日子过得还是很清贫。


为性侵14岁女孩案发声的郭建梅律师,原来是这样的人


如果没有光,就把自己变成灯。


她说:“我就是最典型的弱势群体,但是我们弱势群体在做强势的事情。”


我知道社会是怎么欺负弱者的,小时候我被送到北京的姥姥身边,想跟别的孩子玩,人家把门一关,夹住了我的手,血就顺着门框流下来,就因为我是农村孩子。我也知道中国的妇女是个什么地位,奶奶去卖馍,饿死在路上,到死也不敢吃馍,就怕被家里人打。姥姥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姥爷就找了个小老婆,她被家里扫地出门。


确实,就像是网上有位网友说的那样,郭建梅身上背负着歧视性的标签:


河南人(地域黑)、


农村人(出身黑)、


女人(男女不平等)、


公益律师(没钱挣,没地位)


但是她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聚沙成塔,为弱者辩护,为女性发声。


在鸡蛋和与之相撞的高墙之间,有人选择了站在鸡蛋那一方。


这是无比光辉的事业。


北京大学一份杂志曾经采访过郭建梅,在文章中,他们这样形容郭建梅的坚持:许多年来,郭建梅像是一直在举着灯笼漫游,黑夜里处处艰险,困难丛生。


7


这几年未成年人遭受性暴力事件频发。根据最高法数据:2015 年—2018 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11519件。


平均每天大约有7例。


童年时候遭遇性侵或者性骚扰的女性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多许多。


而对于那些本来就有女儿的家庭,更是如坐针毡。


如果鲍毓明这样的畜生还不能够得到惩处,那“李星星”就不会是最后一位受害者。


如果这件事情不能够推动立法的完善和修改,仍然会有更多的“鲍毓明”出来钻法律的空子。


不过,李星星小妹妹你看到了吧,有人在为你发声,在为你辩护。


所以,你一定一定不要放弃。


你的世界或许一度是灰暗的、腐臭的、暗无天日的,但是,这个世界真的有光。


这个光不仅来自于通过舆论为你发声”姐姐“,更来自于那些几十年如一日为正义而奔走的人。


你要挺住。


这光芒耀眼,一定能照耀到你遍体鳞伤的身上。


-完-


作者:正经婶儿,专栏作家,一支笔,两只猫,心比文字更热些。长按二维码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正经婶儿(zjshener)。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拆迁人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