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16:14:24来源:法律常识
“这车不是泡水事故车吧?”
“不可能,如果车有问题,分期公司怎么会给你办分期呢,他傻啊?除了之前我们确定好的瑕疵外,其他的都正常,你也看了视频。”
阿伟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联系上了外地二手车商,视频看车后发生了上面的对话。
他觉得有道理,如果车不行,分期公司肯定不敢放款啊,否则即使把车收回来也卖不了几个钱。
于是他交了首付,签了一堆文件,办理了5万8的分期款,买下了那辆二手奥迪。
收到车后,确实不是泡水事故车,但除了双方已确定的损伤外,还有汽油管被压扁、漏油渗油等问题。
阿伟觉得被忽悠了,要求二手车商退一部分款,无果。好吧,那就咨询律师,起诉车商!
以上是我最近收到的一则咨询。
单看客户的描述,这似乎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情并不复杂,车子如果与合同不符,起诉要求退一点款很合理。
然而,多年的执业经验告诉我,客户的描述和律师理解的事实经常不一致,律师只看证据。
我问:“把你和车商签订的买卖合同给我看一下。”
“没签。”
什么?向外地的二手车商买车(隔了好几个省),还没看过实物,还不签买卖合同,胆子也太大了!我不理解,且大受震撼。
“不过我好像和分期公司在线签了一些文件,发你看看。”
结果看完之后,我心沉到了水底。
客户和分期公司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单看名字很难理解这是啥玩意儿。
直接说交易模式:客户从二手车商处买车,然后又卖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车租给客户,客户按月支付融资款,付完期数后车子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注意,客户买车的款项不用实际支付,而是由融资公司直接支付给二手车商,车也是直接由二手车商交付给客户。
更要命的是,客户向融资公司出具了一份《租赁物确认函》,白纸黑字地写着:租赁物没有任何质量瑕疵。
这种情况下,客户找二手车商就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二手车商可以说,你把车都卖了,你还来找我退款?
二手车商可以找到融资租赁公司要《租赁物确认函》,反驳:我卖你的车,你直接卖给了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确认函》可以证明你收货时车况是正常的。
你以为双方是简单买卖关系,但通过上面一通操作,其中法律关系已经让你云里雾里了,维权更是障碍重重。
所以别再不签合同就付款了,别再不看内容就签字了,别再不看实物买二手车了,别再被所谓的“低价”诱惑了。在对外掏钱的时候,我们的胆子可以小点,再小点。